四川省民政厅21日发出公告,说,孤儿的收养登记工作职能在各级民政部门,目前四川省民政厅没有授权任何组织和个人开展收养孤儿的登记工作。四川省民政厅办公室副主任赵汝鹏表示,孤儿收养登记等工作目前都没有开始操作。(5月22日广州日报)
值得注意的是,四川民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在抗震救灾各项工作结束之后,民政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展开孤儿送养工作。他表示,民政部门正在考虑如何保证灾后孤儿收养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目前在有关方面进行的登记并不直接与灾后收养工作挂钩。“孤儿”从身份确认到初步配对,再进入公示,最后完成收养,这个法律程序大概需要一年的时间。固然,现在首要的是抗震救灾,孤儿收养是灾后依法进行的一项比较复杂的工作,但是笔者觉得在特大灾害面前,对于孤儿收养问题不妨特事特办。
大灾之时,应由全国人大相关部门对“收养法”作出特别解释,首先尽量简化原有的法律程序,从身份确认到初步配对,进入公示,最后完成收养的法律程序应缩短在半年内完成,而且规定可以先领养,再补办相关手续。四川省相关部门对领养流程进行必要的改进,充分考虑孤儿的现状和志愿者的心愿。
其次,可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对待。对急于得到家庭抚养的孤儿,经过初步考察符合条件的家庭可实行“前期助养”,等到甄别工作和收养申请者家庭调查完成,对孩子和相关亲属的意愿进行充分了解后,符合条件的家庭再办理法律手续进行正式领养。这样既不耽误孩子及早受到关怀和心理恢复,又可以减少一时激情的“冲动收养”,防止给孩子造成“次生心理伤害”。
在特事特办的过程中,如果人手不够,可以招募志愿者,充分发挥社会力量,进行调查核实和收养安置,最后由民政部门把关。这样在制度的网开一面之下,就能够让受到创伤的孩子及早受到家庭的关爱,早日沐浴温暖的阳光。
梁江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