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昆明市民唐先生和同事们一起参加了公司组织的捐款活动,唐先生往募捐箱里投了600元钱。捐款活动结束后,负责捐款统计的一位同事拿着一张百元大钞找到了唐先生,并悄悄地说:“小唐,你怎么这么不懂事!公司领导最多的才捐500元,你却捐600元?”(5月21日《都市时报》)
这位负责捐款统计的同事,很显然是出于好心,才提醒唐先生捐多了。如果唐先生不听同事的劝告,执意要多捐,那很可能被其他人视作出风头。这将不利于唐先生与其他同事之间的和谐,也不利于唐先生在单位内部树立良好形象。
汶川地震发生后,各单位均组织了集体捐款活动,为了使捐款活动收到预期效果,单位内部基本上都有一个“杠杠”,按行政级别划定捐款数额,单位领导高于中层干部,中层干部高于普通工作人员。我有个朋友,在单位是个中层干部,按内部规定,中层干部捐200元,可他想多捐点,为了免得让人说自己出风头,便在单位捐了款后,又跑到大街上,向公共捐款箱,不留名地投了500元。
捐多了不行,捐少了也不行。虽说口头上讲的是捐款自愿,可许多单位实际搞的是摊派。有一位家庭经济困难者,单位要求每人捐100元,他先是捐了50元,过后,单位领导找到他,让他“不要落后”,没办法,他只好又捐了50元。
人的收入不同,家庭状况有别,捐款是献爱心,献爱心要根据自己的实际,一味攀比就失去了献爱心的本意。邵逸夫捐了一个亿,成龙捐了千万,赵本山捐了一百万,都值得赞扬;一个拣垃圾的老太太将拣来的矿泉水瓶卖掉后,买来一床新棉被,送到捐助站,同样值得赞扬。如果捐助的多少要由别人来决定,那捐助就成了“道德绑架”。
连续多日,媒体上公布各单位的捐款数,这本来是为了让捐助活动透明化,可有的人将其当成了排行榜,据此指责某某人捐少了,某某单位捐少了。这无形中给有的人造成了社会压力,让其内心遭受煎熬。
前几天,有报道说,万科地产公司的老总王石,要求其员工捐款不要超过10元。一些人就此对王石大加抨击,认为其缺乏爱心,缺乏社会责任感。其实,王石是在公司的公众场合这么说的,私下里,王石并未限制员工的捐款物为。这说明王石是很会尊重员工的,他是在提醒员工,自己的捐款自己作主。王石知道,如果当众捐款数额高了,有的家庭困难的员工,会很为难,捐多了自己承受不起,捐少了怕丢面子。 张铁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