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下午,笔者在写一篇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言论,由头是一项民意调查表明:政府信息越公开,特别是在突发重大事件之时,各级政府尽快地说实话,有多少说多少,会大大增加百姓的安全感,减少社会的恐慌。
正当笔者打下一位名人的话:“让公众了解事实真相,国家必然安然无恙”之时,感到办公楼有轻微晃动,同事之间相互核实,的确是地震。当时笔者就有一个预感,这次地震将对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是一次巨大的考验,而且,信息公开越早、越公开和越细,效果就越好。
果不其然,13日一早,遇到几位邻居和同事,他们几乎看了一夜的央视,同时还挂在几家网站上和开着收音机,一大早又看了好几家早报,虽有些疲倦,但神态稳定。他们对此次大震的政府信息公开表示很满意,说有了安全感,因为许多信息几乎是在第一时间里做到了全国共闻和共警,地方政府也及时结合各地情况公布了百姓急需了解的信息,如灾情、涉及面、救灾措施和自救等,不含糊,不回避。
昨天,有人按大灾后的“惯例”,在亲朋好友之间聊聊“小道消息”或“内部传达”,结果一谈,都是“大路”来的政府公布信息。还有人“习惯”听听外电的“不同说法”,结果,就连前些日子对我们不甚友好的那几家西方媒体似乎也对这次地震信息的及时公开“无话可说”,甚至还“表扬”。
今年5月1日起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是将信息公开变成了政府的法定义务,打破政府制作或获取信息的垄断权,实现信息的群众共享与利用,推动政务公开由行政权力驱动走向法律法规驱动,使政府行政向阳光、开放、透明行政转变,为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互动权提供法律依据,为构建阳光政府提供重要基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仅要公开与公众平常切身利益相关的政府信息,诸如衣食住行等,更要在突发事件之时尽快公开相关信息。
遇到大灾或大祸等,保密多、公开少,层层传达,级级设框,曾是我们行政的一个特点,也是一个软肋。这种“不公开是惯例,公开是例外”或“被逼公开”的做法,使民众无法及时直接了解到政府的信息、事实的真相和权威的声音,而是从各种“小道”打听和互传,其中不乏谣言,这种做法最直接的负面影响就是流言满天飞,搞得人心惶惶,既干扰救灾,又影响人们生活,还加大了行政成本。甚至造成一些国内外的误解。在这方面,我们吃过不少亏,教训可谓深刻。
例如,在非典、松花江污染等突发公共事件中,有的官员错误地隐瞒事实真相,或“藏头掖尾”的公布,结果引起了更大的恐慌和损失。
过去,有些领导有一种常见的错误认识,就是对政府信息公开怀有根深蒂固的“恐慌心理”,担心某些方面和领域的政府信息一旦如实公开,将出现难以预料的情况,导致局面不可收拾。有的官员担心公众知情太多,会引起社会恐慌和混乱。事实上,一个国家,一个地区和一个社会绝不是秘密越多,就越安全,恰恰相反,对许多事,特别是大事和大灾,捂得越多,公众的信息越闭塞,流言蜚语越盛行,个人行动的风险就越大,社会的危害就越大。
虽然,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发生之后,政府很快如实地发布相关信息,也会引起相关人群的恐慌,这是一个难以避免的过程。但我们要相信大多数公众的理性认知力和心理承受力,最重要的是百姓对政府的高度信任和坚决支持,在出现短暂的恐慌之后,在政府的因势利导下,就会产生无比的镇静和巨大的力量。政府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就是保证人民和国家的安全。
“汶川地震”就是一个例子,事实证明,政府信息公布要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政府只有最大限度地公开信息,重大事情让人民知道,才能唤起民众的力量。政府信息越公开,越快速,民众的安全感就越强。看看吧,昨天,各种流言就很快消散,社会情绪回归理性,人心稳定,神情镇静,人们积极地投入到抗灾救灾和正常的工作之中,而不会为“不知道的恐惧”而困扰和分神,即使还会有一些“小道”,恐怕人们连听的兴趣都没有了。 顾德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