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长寿区公安局一民警随同当地机关干部到云南旅游,两人去云南丽江一酒店保健中心做按摩时,遭遇暴力威胁被敲诈2350元现金。他们选择向市长信箱投诉,被敲诈的机关干部当晚还去市政府反映情况。丽江市市长公开信箱回复说:保健中心老板已被刑拘,涉案酒店被查封停业整顿。(5月11日《重庆商报》)
尽管新闻中已经交代说,此次旅游是公休假时间自费旅游。按重庆市和丽江的有关规定,民警接受正常的异性按摩,并不违法违纪。笔者注意到,警察是否涉嫌公费旅游与接受异性按摩是否违规的问题仍然引起了热议。但是在我看来,警察按摩案的真正看点并不在按摩。我们不能因为“按摩”字眼忽略了该新闻真正值得思考的地方。
现实生活中,不管是警察,还是其他公职人员,遇到按摩遭遇敲诈这样的事,即使心中窝火,恨得牙痒痒。他们多半会保持沉默。因为这档事一旦传扬出去,即使没有违纪违法,道德风险太大。何况,如果公费旅游与嫖娼的事实成立,足以让警察脱掉警服。从这个意义上讲,笔者认为,尽管警察接受异性按摩是否合适的问题值得探讨,但是警察敢于投诉的做法值得肯定,这是本新闻的一大看点。从本质上讲,我们不应该纠缠于警察的身份,而应该把警察这个接受按摩服务的当事人还原为普通公民。如果站在一个公民遭遇歹徒敲诈的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我们的心态或许要平和许多。
而且,该新闻隐含的另一个看点更值得关注。那就是,警察为何不选择报警,而选择向市长信箱投诉,向市政府反映情况。身为警察,不可能不知道遇到歹徒敲诈,向警方报案的基本常识。警察为何不相信自己的同行呢?
报道说,随着调查的深入,该保健中心此前敲诈顾客的另几起案件也浮出水面。笔者不明白的是,既然保健中心敲诈顾客的问题由来已久,当地警方为何不早日打击,一定要等到市长信箱与市政府批示,才予以重视呢?这到底是警方不作为,还是另有原因呢?这个问题颇有点耐人寻味。
我们或许可以这样认为,警察对酒店保健中心的违纪违法问题心知肚明,但是基于种种利益关系考虑,他们不会刻意去“破坏”保健中心的“好事”。如果不是市政府、市长信箱传来批示,即使有顾客报警保健中心敲诈,警察未必会动真格查办违规酒店。虽然重庆与丽江所处地域不同,但是警察办案“潜规则”大同小异。这也许正是保健中心有恃无恐敲诈顾客,警察舍弃报警,找市长信箱与政府投诉的重要原因。事实也证明重庆警察的做法很管用。
再说,即使警方与违规者没有利益瓜葛,从媒体报道的情况看,报警往往没有寻求警方上级的批示管用。行文至此,我想起一则旧闻:河南淅川县从2007年4月开始,先后发生了6起男童失踪案,8个月过去了,一直没有破案。而温总理批示,河南省领导过问,8天之后,案子告破。按理说,及时破案是警方的应尽之责。当地连续发生了6起男童失踪案,家长的眼泪为何不能惊动警方?一定要温总理批示了才重视?总理不批示,上级不督促,就不破案吗?如果每一桩案子,都等着总理批示,总理忙得过来吗?警方的办案逻辑无疑让人深思。虽然男童失踪案与警察按摩敲诈案情况不尽相同,但是道理是相通的。
回到警察按摩被敲诈的新闻上来,现在,在市长信箱与市政府的重视下,丽江警方已经成功破获敲诈案,敲诈款全部退还。保健中心老板被刑拘,酒店已被查封整顿。我们在此批评丽江警方似乎有点不厚道,但是透过重庆警察的投诉选择,我们也可以思考到“按摩”字眼之外的许多东西。比如,警方与娱乐场所的关系问题,再比如,警方的办案逻辑问题。
“常怀为民之心,常思为民之策。”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效率意识,加强警风约束,促进“官念”转变,提高公信力和执行力,当好百姓的守护神,人民警察责无旁贷。这个问题,值得所有的警察与执法者反思。(汉应民)
http://news.qq.com/a/20080511/000060.htm
http://news.163.com/08/0511/03/4BKO1SL5000112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