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5月9日开始,北京全部地铁站根据有关部门的通知开始实施“严查液体饮料”措施,乘客携带液体饮料进入站台前必须先试喝。(《广州日报》5月12日)
公共安全是事关千家万户幸福和社会安定的大事。地铁之类人流量大的公共交通系统中,安保工作更是应当事无巨细的做到实处,从这个意义上说,北京市出于安全考虑,对乘客挟带的“液体饮料”进行检查,从而排除并预防易燃易爆品上地铁后所隐藏的风险,尽管此举不可避免会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旅客的通过速度和地铁效率,但作为对地铁乘客安全负责的善举,想必应得到乘客的广泛支持才是。
不过,当“严查危险液体”的举措,竟然以“试喝一口”作为具体执行方式时,却实在令人大跌眼睛。按照相关部门的逻辑,饮料是用来喝的,易燃易爆液体是用来炸的,既然饮料能喝,易燃易爆液体不能喝,那么“试喝一口”,当然也就真相立现。然而,如此逻辑虽然看上去有理有据,实际上却不乏“刻舟求剑”式的愚钝。一方面,只要是液体,那么即便难喝,就算有害,摒住一口气,喝上一小口,也并非无法下咽,既然易燃易爆液体并非“一口也不能喝”,那么用“试喝一口”来防易燃易爆液体进站,本身就药不对症;另一方面,对于真正挟带饮料的乘客,这“试喝一口”的检验法还真是一道尴尬的门槛,本不想喝,非要当众喝上一口,假如不幸带了一箱饮料,岂不要每瓶打开喝上一口,如此检查措施,荒唐自不必说。
不难看出,用“试喝一口”来严查饮料液体,来防范易燃易爆品上地铁,不仅药不对症,副作用倒还不小。如此安检措施,在世界安检史上恐怕也算得上绝无仅有、空前绝后。事实上,既然是安检,当然应该尊重科学,有理有据。只有具备了这些基本前提,严查饮料液体,防范危险品,才可以保证,能够实现。从这个意义上说,查危险液体,当然不应“试喝一口”了事,而应该更具技术含量才是。吴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