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月交300元伙食费,但倒一次剩饭就要罚款20元,这不是在扣我们的血汗钱吗?”昨日,东莞市中堂镇吴家涌一家不锈钢厂的工人向记者投诉。(《广州日报》5月8日)
“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句诗想必大家都耳熟能详,至于诗句中所蕴含的“节约粮食”意识相信也都妇孺皆知。“倒饭”无疑是浪费粮食的一种行为,对这一做法给予处罚,自然也就等效于对“节约粮食”意识的提倡。从这个角度来看,这家不锈钢厂所制定的“倒饭罚款”规则,简直是对“珍惜盘中餐”真刀实枪的身体力行。
不过,即便这家不锈钢厂出此规定的初衷可能确实出于节约粮食的善意,但是,简单的对职工的“倒饭”行为“一罚”了之,恐怕还值得商榷。
首先,倒饭尽管某种程度上可以视作一种“不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的浪费做法,但是却不能因此便一概而论。假如饭菜的质量确实不错,味道也不至于难以下咽,这种情形下的“倒饭”,浪费的板子当然可以打到“倒饭职工”的头上。然而,如果饭菜的质量令人不敢恭维,味道甚至
难以下咽的话,这种情况下所导致的“倒饭”,以及由此引发的粮食浪费,食堂以及主办食堂的企业,恐怕首先应该自我检讨才是。
其次,作为一家企业,当然可以有自己的企业章程以及相应的奖罚措施。但是,任何奖罚措施都需要合理,更不能超越企业本身的权限及职能范围之外,具体到“员工倒饭,企业罚款”这条规则而言,即便“员工倒饭”确属浪费,但按照“我的东西我做主”这一天赋人权,既然这饭是员工自己花钱买的,作为物主,员工当然有对自己的饭加以处置的权力,即便是倒饭的做法有所不妥,其他人也顶多只能在道德上给予谴责,而并无随意给予罚款的权力。
最后,这“20元”的罚款额度也相当的匪夷所思,假如没有估计错的话,在这家工厂食堂吃顿饭估计也用不了这么多钱,倒剩饭的罚款居然比买份饭还要高,如此天价罚款,恐怕还真有望成为这家工厂新的赢利点。
综上所述,尽管可以拿出“粒粒皆辛苦”来说事儿,但“倒饭罚款”其实并非天经地义。企业在出台如此规矩之前,其实应更应首先看看员工倒饭的原因是否因为饭菜质量让人难以下咽。那种动辄举起“节约盘中餐”的旗号,私底下里却“打员工口袋算盘”的罚则,当然是不要也罢。
武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