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就业压力日益严峻,一些基层工作岗位越来越受到人们青睐。然而,作为指导城市基层工作的最高法规――1954年12月颁布的《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却让人“大跌眼镜”。在它即将迈入“低龄老人”行列之际,笔者读《廉政瞭望》上《低薪考验改革者智慧》、《基层公务员有多少吸引力》的文章后,面对基层干部长期困境,又让人对其肩挑和谐的使命产生了更多疑虑。
在地区高速发展的背景下,基层工作面对如此“老龄”条例,基层干部作为和谐家园的倡导者、服务者,又何止于“办理市、市辖区的人民委员会有关居民工作的交办事项”?基层工作角色错位的现象,使他(她们)要有“超人”的毅力才能更好地完成本职工作。因为既要不忘招商引资(税),不忘城市项目;又要超负荷应对各种频发矛盾……常听人说基层工作艰苦,其实,多半苦恼源于交办事项的“名不正言不顺”现状,而且,这种挖掘基层干部潜能模式还有愈演愈烈之势。如此以来,基层和谐建设的承载力能不被大打折扣?
前年5月,在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解决当前公务员收入分配领域的突出问题,逐步缩小地区间的差距,适当向基层倾斜的要求……可是,大部分街道办事处“政经难分”和财政体制不规范的实际状况,决定了基层干部的待遇长期处于一种“看米下锅”的结果。在全面发展的思想支配下,基层干部虽肩负和谐落实之重任,但不得不在与基层行政管理和基层服务不相干的事务上跃跃欲试。虽有违街道办条例,但又能奈何?
不久前,有媒体报道,四川某地一名基层公务员将所辖村的一名一级智力残疾村民纳入农村五保户后,又将其父列为五保户供养。事后,他以帮忙为由,两次向村民索取“辛苦费”500元。此事在社会上引发人们的密切关注,然而,笔者相信还另有其因。正如有学者说,高薪未必养廉,但低薪却易滋生“小贪”。当地基层干部的“低薪”现状,无不成为此类事件的导火索。在待遇与体制、服务与发展等各种矛盾交织的环境中,发生这种事情又岂止是基层干部自身问题?
4月份,中央编制办的督导组对全国一些乡镇干部编制的实名制情况进行督察,结果让人失望。或许基层执行编制只减不增“没有疑问”,但落实乡镇干部编制的实名制现状却尤现混乱。据中国社会报报道,有些乡镇干部不知道自己什么编制,甚至连一些乡镇的党委书记或者乡(镇)长也不完全清楚谁是公务员编制,谁是事业编制。面对基层干部管理的此等现状,也让人感到街道办条例的“形同虚设”。
为此,笔者以为,现阶段指导基层工作的策略需要政府及早做出决断,采取一系列解决基层工作中角色错位、“低薪”、各种体(编)制不规范等诸多问题的切实行动。只有基层服务民生的初衷“归位”,才能让广大基层干部走出“悲伤沼泽地”,才能让基层各项社会工作向着和谐方向迈出一大步。
罗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