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是母亲节,祝天下的母亲母亲节快乐。请把这个短信转发十个人,否则六天内母亲必有难,别心疼那一块钱,发吧,为了母亲。”
昨天是母亲节,不少人为收到这类诅咒式短信而气愤。 作者 朱慧卿
时下,有这样一种信息四处泛滥,它总打着“道德”、“良知”、“幸福”的旗号,逼着你去到处传发。如不发,后果将是“遭车祸”、“患重病”、“一辈子都不会幸福”等等,面对这种消息,惟有苦叹无奈,尤其是工作学习之后身心俱疲时。
因此,读完5月11日《重庆商报》登发的《高考考生收到恶意骚扰短信,称不转发将落榜》这则新闻,对高考生这一苦恼,笔者感同身受。新闻中说,“这里有6颗幸运星,它分别代表友谊、健康、学业……将这6颗幸运星给6个人,你将能考上理想的大学,若不发,必定落榜”。这信息似魔诅,很玄很恐怖。
笔者还收到一些更玄更恐怖的。如通过一则故事,描述主人公收到信息后不发所遭受的不幸,警示人们如不在规定时间内发给多少人,将“永不幸福”。恐怖之下,笔者只好怪怪照办。甚至现在,没人能肯定自己活在一个高度清新而无干扰的信息世界中。当今信息技术高速发展,也为垃圾信息发布创造便利,让它充斥着世界每一角落,诸如通过手机、网络、大街小巷,甚至一些传统媒体。
于是,前苏联作家索尔仁尼琴说:“除了知情权以外,人也应该拥有不知情权,后者的价值要大得多。它意味着我们高尚的灵魂不必被那些废话和空谈充斥。过度的信息对于一个过着充实生活的人来说,是一种不必要的负担。”已早有人将这种免于被倾倒信息垃圾的自由,称为“第六项自由”。
然而与失去“第六项自由”相比,“咒语信息”不仅剥夺你“第六项自由”,而且如绑匪以“人质”一般,来要挟你非得去剥夺他人的“第六项自由”,条件很苛刻。被逼之人似乎在被迫传销,通过信息高速公路,让每一个工作中或清享安闲的青年、老人、甚至孩子们,深受其害,人心惶惶。试想,一生也充其量不过百年,活得幸福与安全,这是一个人所必须去维系的。万一没按要求发出一定量“咒语信息”,应验了咱办?
事实上,这种带有捆绑要挟的“咒语信息”,形式百出,令人目不接暇。它充分利用人们心理弱点,滥用“幸福”、“生命”、“良心”的名义,使人们逼迫于道德伦理而束手就擒。这些信息的操纵者或源头发布者,耍尽绑匪手段,以诅咒来要挟逼迫,他们盲视这些咒语给人们生活造成的严重影响,尤其是逼迫要挟他人再去危害所熟悉的人。这是否更该受到良心谴责?如果这“咒语信息”真显灵,最该诅咒的应是这些信息操纵者或源头散布者。
传播此类“咒语信息”,也不排除这是某些单位的牟利手段,这种不法行为更应当受到惩罚。笔者希望,有关部门制定有力措施,打击这种卑鄙无耻的“咒语信息”散布者,彻底清扫这种危害远甚于垃圾信息、繁殖力远比蝗虫的“绑匪式信息”,从而营造一个健康、干净、清新的精神净地。
王小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