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5月6日报道,记者5月5日从全国继续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两年来,各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对黑恶势力犯罪的“严打”方针,依法从严、及时惩处了一大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显著成果。2006年1月至2008年2月,全国法院一审共审结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512件6002人。
看到这则新闻,如果数据真实、统计准确或许能给民众一丝振奋。毋庸置疑,当前我国一些地方黑社会势力日益猖獗,简直是无孔不入,渗透到社会的各个角落,成为威胁社会安定、影响人民正常生活的一大毒瘤,也严重败坏了政府形象。
1983年全国掀起一次声势浩大的严打运动,各个流窜、隐藏的黑社会、黑势力被连根拔起不少,一定程度上维护了社会稳定,也令黑势力沉寂多时不得翻身。但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进行,经济得到飞跃发展,社会中一些邪恶势力也沉滓泛起,拉帮结派,聚众行凶,企图浑水摸鱼,持械伤人、欺行霸市事件屡有发生。中原涉黑第一案——宋留根等特大涉黑团伙以及辽宁的刘涌等都是祸害地方十余年才被查处。有的黑势力甚至与某些地方官员相勾结,保持千丝万缕关系,结成利益共同体,做势成大,社会一霸,影响了政府形象,也阻碍了法治进程。辽宁的刘涌就是在原沈阳市常务副市长马向东、原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实等人扶持下发展起来的,广东阳江两大黑帮由于与当地官员关系亲密,最后由公安部出面准备两年才被除掉。
分析当前一些地方黑社会猖獗的原因,因素虽然很多,但我想那些黑恶势力猖獗地方的政府官员难逃其咎:他们有的是平时预防不力,打击力度偏软;有的是懒政到只求结果不问过程,推动工作不是将希望寄托在法律政策上,而是越简单省事越好,比如在涉及群众利益的“挠头事”面前不去做耐心细致的工作,而是干脆利用黑势力去强行拆迁、暴力“执法”;更有甚者,有些官员完全丧失立场,在利益驱动下与黑社会分子称兄道弟,甚至赤裸裸跳出来充当黑势力的保护伞、黑后台。如此一来,就出现一个怪现象,一个黑恶势力团伙的覆灭,往往会牵出一窝腐败官员,而那些腐败官员被惩处,也往往抖出他们和黑势力亲密来往、权钱交易的劣迹。
黑社会害莫大焉!它考验政府的公信力和诚信度,它也时时践踏破坏国家法制体系。黑社会不除或者打击不力,法治社会建设将永远是一句空话,而和谐局面的形成更是纸上谈兵,镜花水月。打击黑社会,各级政府需要从自身政治道德和法律意识的强化入手,首先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加强官员言行规范,将权力运作一律置于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框架之下,严厉杜绝潜规则和人情黑手;其次要永远站在人民大众的立场上,不提供黑势力滋生的任何土壤,尤其不能让他们戴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慈善家的帽子。对那些祸害民众、扰乱社会秩序的黑势力,则要坚持从严的超强打击力度,始终以高压手段让他们噤若寒蝉,不敢挑战法律底线和政府权威,确保除恶务尽。同时坚持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对于那些为黑势力提供利益保障和政治庇护的官员,一经发现依法惩处,不仅清除出国家公务员队伍,而且追究他们的有关法律责任。如此,黑势力自然难以生存,社会定能安定团结和谐。 吴锋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