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网讯
70多岁的李旬兰(化名)老人被一辆小轿车撞成了重伤,后来她把肇事司机告上了法院。
在多次的协商无果之下,李老太将司机林苑和保险公司告上法院。开庭一次之后,林苑又因为一起交通事故去世了。李老太当即慌了神:“林苑和保险公司在法庭上都肯认账了,林苑不在了,这笔钱我该去找谁要呢?”法院认为,保险公司应当在三责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限额部门,由林苑承担责任。林苑已去世,法院判决由其四位第一顺序继承人赔偿5000元,保险公司赔偿53000余元。由于林苑已垫付的费用超过了其应赔偿的数额,故应由其四位第一顺序继承人接受返还款。
作者:姚均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