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 苏州 无锡 常州 镇江 南通 泰州 扬州 盐城 连云港 徐州 淮安 宿迁 高新
房网 教育 旅游 汽车 健康 时尚 婴幼 人文 讲坛 博客 论坛 游戏 知识 鲜花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滚动>>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 > 社会 > 法治在线 正文

温州一董事长侵吞公司财产4000余万一审判10年

  新华网转自中国法院网  2008-05-06 17:19:09 [发表评论]

移动用户发88到10658500800订阅“新华日报手机报”;发YZWB到10658000订阅“扬子晚报手机报”,3元/月。

更多精彩社会新闻
    新华报业网讯    4月30日,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巨额职务侵占案,一审认定被告人黄丽君在2001年侵吞公司财产4000余万,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500万元;对其违法所得,亦予以没收。

    黄丽君原系温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国有企业,下简称城开公司)职工。1994年 ,城开公司联同其他两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温州诚达房地产开发公司(下称诚达公司),黄丽君随即被借调到诚达公司,任诚达公司经理助理,分管财务、经营等工作。1998年,黄丽君任诚达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从1996年开始,在时任城开公司总经理余小唐(于2005年被温州中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余死缓,浙江高院二审改判为无期徒刑)的操控下,通过一系列的虚构公司股东、虚假转让公司股权置换股东的方法,一个以国有资产出资组建成立的诚达公司,逐步演变成为余小唐等个人控制的公司。2000年间,余小唐和黄丽君套用诚达公司资金1800万元,分别以陈日升、董雅珍名义为各自增资扩股900万元。2001年间,余小唐与黄丽君产生矛盾。经多次谈判,双方商定,黄丽君将其以董雅珍名义持有的诚达公司股份退出,作为条件,诚达公司价值人民币4000多万元的信合大厦多处商品房、办公房、营业房及诚达公司投资的诚达大酒店、在茶厂地块项目的股份预付收益等资产划归黄丽君。

    今年3月,检察院以贪污罪对黄丽君提起公诉。

    温州中院审理认为,黄丽君不是以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参与诚达公司的经营管理,不具备贪污犯罪的主体要件,但其身为公司、企业负责人,利用担任诚达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于2000年间与余小唐合谋,采取虚假出资、虚增公司注册资本的方式,非法占有诚达公司股份,并2001年间非法侵吞了诚达公司约4000余万元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遂作出上述判决。(钟轩)

 
  相关新闻:
  

社会热图

奔驰轿车满载大白菜
奔驰轿车满载大白菜
千年何首乌?男子花400元买了个
千年何首乌?男子花400元买了个"人"形植物
“史上最牛乞丐”现身南昌 被称
“史上最牛乞丐”现身南昌 被称"自我炒作"
男子当街表演
男子当街表演"神功"吃啤酒瓶电钻钻手掌(图)

社会新闻排行榜

·襄樊两中学20名老师群殴令数百学生目瞪口呆
·10元面值奥运纪念钞在京竟被一路炒高至千元
·上海袭警案凶手博客曝光 网友呼吁公开审判
·“裸女”替北大教授道歉续:当事人男扮女装
·女老板称遭人肉搜索误伤续:家庭住址被查明
·湖南省公安厅预警已发现9种奥运版骗局
·美艺术家用15对双胞胎测试乘客惊奇反应
·奥运纪念钞有多大投资价值
·区志航要将“裸撑”进行到底
·徐州:一个硕士经理的堕落轨迹

江苏新闻排行榜

·高温下的南京美景
·省委传达贯彻温家宝在江苏视察重要讲话精神
·省级机关新招公务员先赴苏北锻炼
·暗访南京高校女生宿舍楼 偷窥女生很"容易"
·上半年沭阳经济"跻身苏北前三名"
·禄口机场扩建工程获准立项
·全省科学技术奖励大会在宁隆重召开
·盐城城乡低保标准上调
·扬州为防意外奥运纪念币暂停兑换
·南京公布医保药价引导市民比价
 
本报简介 集团导航 | 广告资费 征订指南 联系我们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您可以通过以下任何域名即可访问本站:www.xhby.net  www.jsol.org  www.jsnews.org 
  版权所有:江苏新华报业网

新华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苏ICP备05012207
经营许可证:苏B1.B2-20050001
国新网许可证:3212006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