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5月4日,按国家规定,从今年起,14至28周岁的青年在五四青年节放半天假。因为是第一年实行这一政策,5月4日,记者采访了有关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的单位执行了这一规定,但很多单位并未执行这一规定。(5月5日《生活日报》)
“青年节”固然有它的历史意义与内涵,但是非要让青年们充分利用这半天假日来把青年节过得意义非凡,恐怕也多少有些强人所难。事实上,正所谓文明不可能一夜建立一样,节日的传统和纪念活动,也终究不可能在节日设置的首次便轰轰烈烈,颇具意义。尤其是当青年节本身尚缺乏民间基础和传统的前提下,如果非要让首次放假的青年们把“青年节”搞得如同圣诞节那么火爆,或者和春节中秋那样富有传统意义,当然既不可能,也不现实。从这个意义上,一个节日的真正形成,本身就需要经历相当长的过程才能逐渐拥有其自身的特征和文化,而假期和闲暇显然是这些民间文化得以形成并发展的必要前提。因此,对于目前的“青年节”成为“半天假”,倒是不妨视之为青年节文化的培育期,不必去大加苛求。
吴江
新闻链接:http://www.dzwww.com/wsms/msdlb/200805/t20080505_352968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