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日前下发紧急通知,从5月1日起,市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职工,禁止到阿哈湖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游玩。这一“游湖禁令”,一时成了当地市民热议的焦点。(5月5日《华西都市报》)
阿哈湖水库作为贵阳饮用水源,游人太多可能造成水源污染,影响市民生活。假如针对这种状况,贵阳市出台一个适用于全体市民的“游湖禁令”,大概绝大多数人会表示理解并支持的。然而,此“游湖禁令”仅指向一部分“吃财政饭”的特定人群,致使禁令很可能变成一纸空文,就给人以“滥用”禁令的嫌疑了。
贵阳市出台这个“指向禁令”的初衷,很可能是为了压缩一下游湖的人流量。那么谁是他们最能控制得住的人群呢?无疑就是那些吃财政饭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俗话说:端人家碗,就得受人家管。人权、财权在手,谁不服政府禁令,各种处罚措施有的是!可是,政府在出台这一禁令时恰恰忽视了“公平正义”这一原则:为什么其他市民能到阿哈湖水库游玩,而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务人员和家属不能去呢?是法律另有规定,还是只有公务人员有维护湖水安全的“义务”呢?
抛开“不公论“不谈,单从执行效力方面看,这个禁令也是不切实际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职工及其家属身上没有明显标记,作为游客,谁也无权对其身份进行“认定”。即便为了认定游客身份,政府再出一个补充规定,但总不至于在出入阿哈湖水库的每个通道都设卡检查吧?因此,要想在游客中分出哪个是公务员及其家属,哪个是非公务员及其家属,几乎是不可能实现的事。既然身份认定困难,那么执行这个禁令也就无从谈起。
现在,我们生活中的禁令很多,可是,禁令的执行效果却并不如人意。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几乎司空见惯。往往禁令出台后,最初能管用几天,但过了“敏感时期”后,一切又恢复如初。要问禁令执行不力的原因,我想不外是不切实际、有违现行法规和公平正义原则的禁令太多太滥,致使禁令丧失执行的条件和基础。而丧失执行效力的禁令越多,政府的威信和诚信的流失就越多。
因此,笔者以为,禁令不是儿戏,不可随便滥用。对于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不符合公平正义原则或者不切实际的禁令,政府还是尽量少出或者不出为好。
(寸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