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网讯 林风晔和纪水明这对曾经的情人闹到法庭上。林风晔的手里攥着一张欠条,上面的数额是10万元,这是纪水明给他写下的。纪水明对此却矢口否认。法院判决按欠条还钱。
拆迁款借给情人
林风晔和纪水明都年近40,2007年2月份,通过一次偶然的机会,两个人遇到了一起,很快,林风晔和纪水明住到了一起。虽然没有领取结婚证,但林风晔已将自己视为了纪水明的妻子,她也在努力行使着作为妻子的本分。
纪水明究竟是做什么的?林风晔并不是很清楚,只听说是做生意的。去年3月份,纪水明一脸苦相:“生意不好做啊,一批货等着出来,可钱被掏空了。”看到男友一脸苦相,林风晔的心也不好受,便取出了数万元借给纪水明暂时周转。据林风晔介绍,纪水明以做生意为由先后借了她10万元。一心扑在了纪水明身上的她,拿出了自己几乎所有的拆迁补偿款。
男友翻脸不认账
渐渐地,林风晔在纪水明眼中的形象开始萎缩起来:“她心胸太狭窄,动不动就和我吵架。”当年八月份的一天晚上,纪水明带着酒意,和林风晔提出了分手之事。林风晔同意分手,但提出必须把那10万元欠款还了。“我现在哪有这么多钱啊。”纪水明于是给林风晔写下了一张欠条。
日前,林风晔家中急需这笔拆迁款买房。可当林风晔拿着欠条向纪水明索债时,纪水明却翻脸不认账了。在开庭当天,纪水明辩解:“这张欠条在我写完后就被我撕掉了,是林风晔自己从垃圾里又捡出粘起来的。”林风晔当庭掏出了欠条:“这张欠条完完整整,哪里有粘贴的痕迹啊?”
谎言揭穿被判还钱
日前,浦口区法院开庭审理认为,纪水明向林风晔借款10万元,应当及时归还欠款,现久拖不付,引发了纠纷,理应承担本案的全部民事责任。纪水明辩称该欠条是撕掉后又粘起来的,与事实明显不符,同时纪水明又没有证据证明其不欠上述款项,故对其辩称,不予采信。法院最终判决纪水明归还林风晔人民币10万元。(文中当事人为化名)(姚均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