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文为明 长江 摄像 马超
总导视
[解说] 他们是人们眼中的蓝天骄子,他们令人羡慕也很神秘
[同期] 单凭飞行讲很开心 [同期] 它很有意思 不断挑战自我
[解说] 年薪数十万,他们为何还频频提出辞职
[同期] 心累啊 [同期]压力很大
[同期] 飞行员的待遇只是一方面
[解说] 东航返航事件风波未定,飞行员辞职案件最终将如何判决,
敬请收看法治在线《透视东航机长辞职天价赔偿案》。
演播室一
欢迎收看法治在线。今天我们来关注最近频频发生的飞行员辞职纠纷,东航云南分公司飞行员郑志宏因为辞职被公司索赔660万,一审法院判决由郑志宏赔偿航空公司130万元违约金并退还7万多元工资,对于一审结果,双方不服均提起上诉,今天,这起被备受关注的飞行员辞职天价索赔案终于尘埃落定。
实况 宣判
[同期] 审判长 袁学红
[解说]
郑志宏拖着一箱案件资料离开法庭的照片,如今已经成了飞行员辞职案件的一张标志性照片,被各家媒体反复使用。这个以前用来装飞行资料,曾经陪着郑志宏翱翔蓝天的飞行专用箱,现在承载着他的希望,陪伴他走过了将近一年的诉讼之路。
实况 郑志宏拿出箱子里的资料 跟律师交流案情
[同期] 这是训练大纲
(副驾驶可以)代为行使机长职责,我这话是绝对对的。所以你说副驾驶也是培训奇怪不奇怪
[解说]
郑志宏提出辞职,是在2007年5月17日。当时,作为一名资深的机长,他已经为东航云南分公司工作了整整12年。郑志宏是从空军战斗机驾驶员专业到民航工作的。当年,他刚刚转业到东航云南分公司时,公司还只有几架飞机,很少的飞行员。现在公司已经有飞机40多架,飞行员四百多人。作为飞行员,郑志宏把自己人生的黄金时期都贡献给了东航。12年来,他见证了公司发展壮大的过程,分享了公司成长的成果,也成为年薪数十万元的机长。那么,他为什么要在44岁的年龄,提出辞职呢?
[同期] 飞行员 郑志宏
他永远不能有失误,这是对飞行员极为苛刻的要求,但也是最起码的要求。一段时间以来,我感觉到压力很大,自己努力工作,努力付出,没有办法改变公司的现状,经过慎重考虑,所以还是选择了放弃。
[解说]
由于难以承受的压力,加上对公司某些管理制度上的不满,2007年5月17日,郑志宏向东航云南分公司提出了辞职的要求。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提出辞职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在继续飞行一个月以后,到6月16日,郑志宏才正式离职。但是,辞职的请求遭到了东航云南分公司的拒绝。2007年7月10日,郑志宏向昆明市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解除与东航云南分公司劳动关系。随后,东航云南分公司提出反诉:要求郑志宏赔偿培训费、违约金等各项经济损失1257万元。这是迄今为止,国内航空公司对辞职飞行员提出的最高数额赔偿要求。
[同期] 飞行员 郑志宏 它(东航)喊出这样一个天文数字,1257万余元的天文数字,希望吓也要把你吓倒,实际上天价索赔只是他的一个手段
[同期] 东航云南分公司代理律师 熊斌 钱的问题不是最主要的,还是从挽留角度,你是机长,我知道没有几个机长 是吧。
[解说]
在昆明市仲裁委作出由郑志宏赔偿68万余元培训费的裁决以后,双方均不服,起诉到昆明市官渡区法院。东航云南分公司这次将索赔金额降到了660余万元。
这一案件法院收取的诉讼费,是跟其它劳动争议案件同样的10元钱。按照民航局等五部委意见,对招用其他航空运输企业在职飞行人员的,应当与飞行人员和其所在单位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并根据现行航空运输企业招收录用培训飞行人员的实际费用情况,参照70-210万元的标准向原单位支付费用。那么,东航云南分公司是依据什么提出的660万元赔偿费用呢?
[同期] 东航云南分公司代理律师 金曦
从1995年(郑志宏)转业开始,为了使被告能够从事民航客机的驾驶,原告及其前身云南航空公司投入了6572493元的培训费用,和培训期间的工资。对被告进行了遍及世界各地的培训。2007年的5月17日,被告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原告为了挽留被告,在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以后就不再来上班的情况下,原告依然对其发放了工资福利待遇47290。77元。
[解说]
在一审阶段,郑志宏担任副驾驶的1529小时飞行时间,是否应该算作培训时间成为赔偿费用的争议焦点。东航提出,这一段时间应视为培训,费用高达527万余元。
郑志宏则认为,按民航局的有关规定:培训必须在航空模拟器或空载飞机上进行,在营运的飞机上培训飞行员,将给乘客的安全造成威胁,是绝对禁止的。而且,自己在作为副驾驶飞行期间,也作为机组必需成员为航空公司创造了效益,不能成为计算培训费用的依据。
[同期] 郑志宏的律师 刘英
副驾驶是飞行机组必备的成员,因此,我们从这些所有的国家规定,公司规定中都可以得出,副驾驶是什么,副驾驶是机组的必备成员,是执行飞行任务的成员,而不是副驾驶工作时间是培训时间。刚才我们在答辩的时候已经向法庭举了一个例子,航空公司有的从副驾驶(岗位)直到退休都是副驾驶,那在三
四十年的时间中他是不是一直在培训啊
[同期] 东航云南分公司律师 熊斌
郑志宏成为机长,正驾驶这个资质的得到,是按照国家规定的,得到了相应的,满足了培训总小时的规定。和你担任中型以上飞机,(达到)飞行小时总数量以后才得到的。那么如果是这样得到的,你(成为正驾驶)之前的时间就是培训时间
[解说] 在法院开庭审理的过程中,郑志宏的20多名同事来旁听了案件的审理。
[同期] 郑志宏的同事
(飞行员创造的)效益你拿走了 而现在把培训的费用加在我一个人身上,从哪儿都算不明白这个帐
[解说]
昆明市官渡区法院审理后作出了一审判决:由郑志宏赔偿航空公司130万元违约金并退还7万多元工资;
航空公司在判决生效3个月内为郑志宏办理他再就业所必需的飞行技术档案的移交等手续。但是,一审判决以后,双方都不服判决,上诉到了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过程中,郑志宏的律师当庭对东航方面提出的130万元培训费用予以认可,双方争议的焦点集中三个方面:一是郑志宏的飞行技术档案移交的问题是否应该属于人民法院审理的范畴;二是1529小时的副驾驶飞行时间是否应该算作培训时间;三是郑志宏跟航空公司之间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提出辞职是否违约的问题。
[同期] 审判长 袁学军
我们国家的《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者享有预告解除合同的权利,也就是说,劳动者享有选择用人单位的权利,这个选择权可以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就是在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候的选择权,第二个就是订立劳动合同之后,劳动者仍然享有选择劳动单位的权利,他可以选择辞职,所以这个预告解除权就是说,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那么这个是我们国家《劳动合同法》赋予劳动者的一项法定权利,所以本案当中,郑志宏依法行使了这项法定权利,他的行为是不构成违约,不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解说]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郑志宏的飞行技术档案和身体健康档案都属于他再就业的必要条件,因此判决支持了郑志宏提出的移交相关飞行档案的要求。同时,驳回了东航云南分公司提出的要求郑志宏赔偿527万元他担任副驾驶期间培训费用的要求。
[同期] 审判长 袁学军
从我们本案查明的事实来看,郑志宏作为副驾驶这个飞行时间,是载客飞行的时间,这个载客飞行的时间,并没有培训计划,也没有培训的目的,那么郑志宏作为副驾驶,履行飞行职务,提供劳动,航空公司呢,向郑志宏支付劳动报酬,这个呢,我们认为不应当视为是培训时间,而应当认定为是郑志宏在履行一个副驾驶的飞行职责的时间。
那么我们法院就判决,驳回了东航公司以及东航云南分公司的这项诉讼请求。
分导视
[解说] 不为人知的背后,飞行员承受着怎样的压力
辞职事件频频发生,其中原因究竟为何
演播室二
从2007年到现在,飞行员辞职的新闻不断被各媒体报道,相应的,航空公司提出的索赔价格和法院判决的赔偿数额也在不断地被刷新。那么,在外人看来收入高,被很多人羡慕的这些“天之骄子们”究竟是什么原因要频频提出辞职?法治在线记者采访了国航浙江分公司五名辞职的飞行员。
[解说] 目前,贾勇等五位飞行员辞职的官司,正在浙江萧山法院审理之中。航空公司对他们提出的索赔金额,都在五百万到六百万元左右。
[同期] 郭良 现状是公司向我们提出了600万左右的赔偿金
[同期] 贾勇 初次索赔金额是6225000。这六百多万我肯定是不能接受的
记者:你赔得起吗?
飞行员:绝对赔不起。
[解说]
目前,国航、海航、南航飞行员辞职的报道都不断出现在各大媒体。纵观飞行员辞职案件,最大的相同之处就是,航空公司几乎都提出数百万元的天价索赔。但是,最终的结果却差距很大,法院判决飞行员承担的赔偿数额,从数十万元到几百万元的都出现过。
在我们采访的这五名飞行员中,有四名机长,一名副驾驶。四位机长担任机长的时间都在一年左右,收入为年薪30多万元。他们认为,收入并不是他们要辞职的最重要的原因。
[同期] 飞行员 贾勇
撇开驾驶的三四个亿的飞机不谈,每一条生命都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生命可能代表一个家庭,所以说一名机长,或者说普通一名飞行员,包括一种乘务员,肩上所担的责任都是非常大的
[同期] 飞行员 郭良
驾驶舱,我不知道你去过没有,应该说是非常狭小的一个空间,我的身高的话是站不太直的,都是弯着腰走来走去的,再一个就是空间小的话,我们处在一个长期在这个空间里工作,一天的话最长时间,我们可能到16到18个小时,这是最长,最短也在五个小时,差不多五个小时
[解说]
飞行员辞职的原因有很多,每个人的情况也不尽相同。总体来看,飞行员辞职的原因集中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他们认为,他们的收入水平跟其它航空公司相比,或者跟本公司内部其它相关岗位相比存在不公平的现象;二是超时工作的情况时有发生,繁重的压力让飞行员感到难以承受;三是认为航空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不合理,导致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受到打击,甚至逐渐散失工作热情。
中国民航业的发展,经历了从军事化到企业化,再到市场化的过程。从2004年起,民营资本和外资允许进入民航业,一大批民营航空公司逐步成长壮大。在这个过程中,国有航空公司的管理模式和用人制度,也在遭受空前的冲击。
但是,对于每位辞职的飞行员而言,做出辞职的选择,都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有的人考虑的时间长达一年。在一年的时间里,他们面临着选择的矛盾,也忍受着痛苦的煎熬。
[同期] 郑志宏的律师 刘英
全国的一两百个飞行员辞职,基本上都碰到了第一个是天价索赔,只是数额的高低问题;当然我们这个案子在当时提出的索赔金额是最高的;其实就是拖沓,拖延。利用一切法律规定的程序拖飞行员。因为对航空公司来说它拖延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对于飞行员本身来说,是拖不起的二是漫长的诉讼。
[解说]
不管这场马拉松式的辞职诉讼最终结果如何,但是,夏骞他们相信,他们现在选择的这种解决问题的方式,是最理智的、也是最有利于解决问题的方式。
[同期] 飞行员 夏骞
我相信一点,与其你带着心理的这些抑郁在常年飞行,和我现在出现的情况,我选择了辞职,两者相比我认为后者是一种更负责任的表现。这样对旅客,我认为也更公平。
演播室
其实,现在民航业出现的一些劳资纠纷,并不完全是一件坏事,这正是民航业在改革和市场化过程中出现的一种正常现象。不管飞行员辞职案件最终通过何种途径解决,我们呼吁各方理智对话,依法解决矛盾纠纷。因为飞行员是个特殊的职业,他们的的心理稳定与否,事关乘客的安全,事关数亿元航空公司财产的安全。只有飞行员队伍稳定了,乘客的安全才有保障,航空事业才能更好、更快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