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各地近300位城市管理执法局长在4月26日向社会发出“文明执法”承诺,希望以实际行动重塑城管形象。(4月26日新华社电)。
这个“承诺”作出以后,舆论几乎一边倒,有的说城管局长的空头“承诺”有点悬,有的说文明执法岂能靠“承诺”,有的说局长“集体承诺”是在搞笑,等等
,总之是不理解、不信任,不屑一顾。对此,鄙人不敢苟同。
一度时期以来,由于少数城管执法人员作风粗暴,使“亲民理念”、“文明执法”遭到严重践踏,“名声”确实不大好。现在能够进行反思,并作出“文明执法”承诺,应该说,这是认识上的一大进步。
从“承诺”到践诺,有一个过程,要一下子改变那种粗暴习惯也并非易事,我们应该有一种宽容之心,进行耐心等待,相信他们是可以改正的。才立下承诺,就要求他们立地成佛,多多少少有些操之过急。要知道,心急是吃不得烫粥的。
“听其言,观其行”,这是一条古训。言行一致,说到做到,这是马克思主义的一条基本原则。如果光承诺,不践诺,确实不好。至于承诺对城管执法人员有没有约束力和震慑力,不是谁说了算的,最终得由实践作回答。说“承诺”有点悬,没有用,是在开玩笑,虽然是一种激愤之言,但多多少少带有“想当然”的主观臆测成分。
人与人之间应该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信任,即使对方有错误,也不要把人看扁、看死。我们只有做到设身处地地从对方的角度去观察问题、分析问题,才能真正地了解别人,一切隔阂和误解也才能较好地消除。总之,“承诺”一下也无妨。至于有没有必要承诺,别急,让我们看看履行“文明执法”承诺的情况再说。
(沈仰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