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山东聊城参加“和谐城管论坛”的执法局长及代表26日达成共识,承诺其所在机构将“树立亲民理念,坚持文明执法,构建和谐城管”。(4月27日《山西晚报》)
数年来,城管与市民暴力冲突事件不时见诸报端。当下城管与市民冲突已经融入到一种难以调谐的社会矛盾之中。毋庸避讳的是,一些城管存在着任意性执法、暴力性执法等违法现象。城管制度的合理性也因此受到了质疑。
为构建和谐的城市管理,全国各地近300位城市管理执法局长于26日作出了“树立亲民理念,坚持文明执法,构建和谐城管”的庄严承诺。这似乎能稍许宽慰一下那些权益受到侵犯,心灵受到创伤的市民们。但令人质疑的是,诸位局长在那里作出承诺后,各自管辖地的城管就真能文明执法,和谐城管了吗?就城管与市民发生冲突的高频率来看,恐怕“文明执法,和谐城管”并非几句庄严的承诺能够解决的。要切切实实地实现“文明执法,和谐城管”,关键点并不在于某个领导或是某个机构做出某种庄严的承诺,而最终都得归附到完善的制度约束上去。
如果没有完善的体制做后盾,就算是这些局长们个个一诺千金,在复杂的城市管理矛盾面前,恐怕最终也只是落得个束手无策,局长们的承诺也只能变成“一厢情愿”了。近300名城市管理执法局长集聚山东“和谐城管论坛”,这不失为一个良好的交流与完善城管机制的契机。在这样一个摊出问题,解决问题的论坛上,我们更希望看到的是一系列解决问题的措施的出台。
在这个社会转型时期,城市管理中的矛盾越发复杂。从某种意义上讲,城市管理中的矛盾是城乡二元结构、贫富差距、企业改革、下岗失业等矛盾在城市管理中的集中体现。
如此复杂的局面下,相关部门唯有抓住契机,深化改革,重塑形象才能把城市管理部门变为适应建设和谐社会新要求的执法部门。如此,局长们就不仅要有庄严的承诺,更要借论坛集思广益,共同寻求和谐城管的良好出路。
李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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