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天教育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表示,对一些地方把招生与各种经济因素挂钩,作为招商引资、吸引人才的做法要予以纠正,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据悉,深圳市“金融高管子女中考加分”的规定从2008年开始停止执行(4月26日《新京报》)。
招生与地方招商挂钩疫病至少有二,一是有涉嫌违反现行教育法律法规之嫌,二是势必导致起点不公并传导至基尼系数。换言之,教育部要不要纠正招生与地方招商挂钩不是问题。我的问题是,深圳“金融高管子女中考加分”只是招生与地方招商挂钩的个案和导火索,我更想知道教育部由点及面、举一反三的查处结果、因应对策和预后措施。因为,公众对教育部纠正招生与招商挂钩结果有知情权、监督权和责询权。
仅就深圳“金融高管子女中考加分”个案而言,当务之急,我以为起码有三样东东要向公众交代。我注意到,教育部已责成深圳市有关部门对相关政策给予调查和纠正,而在我以为,“金融高管子女中考加分”规定绝不能简单地叫停了之。既然调查了,其违反了什么教育法律法规?违反了哪一条?此其一。其二,有关当事人是否要承担责任?实施问责了没有?如何问责的?其三,深圳有关官员是否进行了反思?对叫停服不服气?因为我从相关报道看不出反思和服气来。相关官员25日介绍,深圳对金融高管子女中考加10分的规定是2003年出台、2004年开始执行的,目的在于扶持金融业发展。金融业是深圳4大支柱产业之一,为了引进和留住人才,深圳教育部门依据深圳市政府出台的《深圳市支持金融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和实施细则,从2004年开始,对深圳金融机构总部副职待遇以上、地区总部正职待遇以上高管子女实行中考“加10分”的规定。其中,显然看不出有理性反思的影子。这位官员还说,从2004年到2007年的4年间,深圳共有23名学生享受了这一政策,加分学生年均5-6名,占全市每年中考学生总数的比例不到万分之一。而在我看来,万分之一与十分之一造成的不公只有量的差别而无质的不同。其还称,深圳市制定和执行这一“加10分”的规定是公开、透明的,适用对象的确认和审定是严格的。学生和家长的个人信息在深圳招考网上公布,在没有投诉和举报的情况下才进入具体操作程序。我不禁要问:规定公开透明难道就是等于合法公平?没有投诉举报难道就是等于公众没有意见?
我还想知道全国招生与地方招商挂钩面上的有关信息。在发布会上王旭明表示,除深圳外还有一些地方和地区打着发展经济等各种理由,把中考招生作为当地招商引资、吸引人才的一个措施,类似政策和措施都是有违教育公平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今年中考前,对本行政区域内各地现行招生考试政策中加分(或降分录取)项目、分值和范围逐一核查。那么我要问:目前全国还有多少地方存在类似问题?纠正叫停了没有?对责任人是如何查处问责的?因为如果对其他地方不纠正叫停,而光纠正叫停深圳显然对后者不公;因为不公布相关数字和处理结果就不能让公众尽信教育监管部门已然守土尽责完成使命。
我注意到,深圳“金融高管子女中考加分”是外地媒体捅出来或曰是舆论监督的结果,而不是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行政监督、地方权力部门权力监督和地方司法部门司法监督的结果。事实上,招生与地方招商挂钩荒唐做法正是当下一些地方政府官员扭曲政绩观和畸形GDP崇拜的产物。试想,在如是行政生态下,吃地方财政饭、戴地方乌纱帽的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地方媒体领导由于处于“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尴尬地位,对“挂钩”顶着不照办难,自行捅出或自行纠正更是难上加难。换句话说,招生与地方招商挂钩之类不能指望地方官员理性回归有所作为,而只能仰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自上而下的清查问责。既然清查问责了,自然会有相关数字和情况;既然有相关数字和情况,理应立马向拭目以待的公众公开。
应当说,招生当不当与地方招商挂钩,现行宪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早已有了明确界定。在我看来,一些地方之所以胆敢蔑视法律把招生与各种经济因素挂钩,违法动用公共资源向能换来GDP的商人资本献媚示好,除了少数官员施政理念有疾,正是因为教育监管部门监管缺位治理不力招致“闯红灯”代价太小甚至可以忽略不计。请问:类似“闯红灯”者有几个人付出了政治代价?谁付出了伤筋动骨足以儆戒的代价?因此,从预后和长远计,防治招生与地方招商挂钩之类怪胎再生,归根到底还要靠铁的惩戒和钢的罚条,铁的惩戒律和钢的罚条是什么?出台了没有?我当然也想知道。
陈庆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