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 苏州 无锡 常州 镇江 南通 泰州 扬州 盐城 连云港 徐州 淮安 宿迁 高新
房网 教育 旅游 汽车 健康 时尚 婴幼 人文 讲坛 博客 论坛 游戏 知识 鲜花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滚动>>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 > 新华网眼 > 原创评论 > 时政 正文

执法者屡屡违法悖论的因由

  新华报业网  2008-04-28 11:10:17 [发表评论]

移动用户发88到10658500800订阅“新华日报手机报”;发YZWB到10658000订阅“扬子晚报手机报”,3元/月。

    又发生一起城管执法人员肆意违法事件。南京市两市民因一番言语挑衅引来十几名城管人员围殴,导致其中一人大便失禁、右臂骨折。(《现代快报》4月25日)
 
    执法者野蛮执法,肆意侵害群众财产利益乃至生命健康的事情屡屡发生!可以说近年来城管人员让人民群众“伤透了心”,在有些城市,城管人员一出动,市民便戏称为“鬼子来了”,有时甚至发生群众与城管执法人员对抗事件。人民群众与城管执法机构的对立情绪可见一斑。
 
    应该说,在不少城市,城管执法机构执法过程中的问题越来越多,负面影响越来越大,是到了城市政府不得不深思和解决“城管执法问题”的时候了。那么,执法人员却屡屡违法悖论的因由到底是什么呢?笔者以为,缺乏法律规制是“城管问题”的症结所在。
 
    首先,城管机构的存在本身即无法律依据。城管机构存在的唯一依据可能是《行政处罚法》,该法第16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把此条看作城管机构存在的法律依据很是牵强,该条规定可以行使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权的主体是“行政机关”,但现行城管执法机构无一例外是由各地自行设立的事业单位。而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只有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才可以在法宝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当然,目前各地也纷纷出台关于城管权力范围的规定,但是,其位阶大多只是一般规范性文件,城管权力合法性问题并未得不到法律层面上的解决。因为权力的合法性问题得不到解决,所以群众本能地对其执法行为即有抵触情绪。
 
    第二,正是因为其设立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因此城管的执法行为便无明确统一的法律规制,其行政处罚行为亦无科学的程序设计。城管执法行为有很大的随意性。
 
    第三,由于城管机构往往是地方自行设立的事业单位,因此其主要经费来源就不可能是财政拨款,靠罚款和收费“经营”便成了不少地方城管机构的“生存之道”。在利益的驱动下,城管执法很难做到公平公正,乱罚滥收现象较为严重。
 
    第四,城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由于城管机构的事业单位性质,因此其人员招录不如行政机关规范,在进人机制上把关不严格导致人员素质普遍不高。这也是目前中国“城管问题”的重要原因。
 
    必须承认,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管理任务繁杂,城管执法或类似机构的存在是必要的。但是,国家必须尽早对城管问题统一立法,对城管机构编制、经费来源、职权职责、执法程序等问题作出明确的规定。否则,城管执法所导致的各种问题将是和谐社会不和谐音。   代福华
 
  相关新闻:
  

 

图播天下

泉城迎来“暑期游”高峰
泉城迎来“暑期游”高峰
奥帆赛竞赛水域大部分浒苔已被清除
奥帆赛竞赛水域大部分浒苔已被清除
法国核电站泄漏 约3万升核液体进入河流
法国核电站泄漏 约3万升核液体进入河流
中哈天然气管道正式开工铺设
中哈天然气管道正式开工铺设

新闻频道48小时排行榜

·俄罗斯苏霍伊公司将向客户推出第五代战斗机
·国产大片《赤壁》全国零点引爆
·巴基斯坦欲购四艘中制一艘美制护卫舰
·歼-7利剑出鞘40年 造就中国几代航空人
·假牌宝马警车开道抖出官员真威风
·假牌宝马警车开道抖出官员真威风

江苏频道48小时排行榜

·高温下的南京美景
·省委传达贯彻温家宝在江苏视察重要讲话精神
·省级机关新招公务员先赴苏北锻炼
·暗访南京高校女生宿舍楼 偷窥女生很"容易"
·上半年沭阳经济"跻身苏北前三名"
·禄口机场扩建工程获准立项
·全省科学技术奖励大会在宁隆重召开
·盐城城乡低保标准上调
·扬州为防意外奥运纪念币暂停兑换
·南京公布医保药价引导市民比价
 
本报简介 集团导航 | 广告资费 征订指南 联系我们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您可以通过以下任何域名即可访问本站:www.xhby.net  www.jsol.org  www.jsnews.org 
  版权所有:江苏新华报业网

新华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苏ICP备05012207
经营许可证:苏B1.B2-20050001
国新网许可证:3212006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