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有媒体报道,前不久,徐州市根据群众评议意见和机关作风办调查,并经市委常委会票决,评定出2个“群众不满意处室”,并免去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职务。
“群众评议”,作为考核公务员的一项标准,确有其重要性、代表性和合理性,也能体现出我们对民生、民主的高度重视。特别是对那些“唯上不唯下”的官员,“群众评议”可以起到很好的监督和促进作用。
需要提醒的是,在评定“群众不满意处室”时,各种各类的处室在“群众不满意”上,要有一定的可比性和共同性;要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有一个更加合理、科学的标准,例如,医疗卫生系统年年评议医院,“群众最满意”的多是妇产医院,“群众最不满意”的多是肿瘤医院。前者迎接新生命,皆大欢喜;后者常为人送终,人人抱怨;而以现阶段的医学水平,如果要求肿瘤医院去追求妇产医院的“群众满意”,是不可能的,把两者放在一起做“超女式”的“民意”PK,也不够公平合理。
还有,对群众的“不满意”,也要有一个正确的态度,有一些具体的分析。都说“屁股决定脑袋”,一位伟人也说过“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各类群众对于“满意”有不同的利益取向。当下在群众评议机关中,一些带“监督”性质的,或面对面执法的部门,管理内容“看的见摸得着”的机关如市容、市政、交通、医疗、教育和气象等,常常得分不高:有时,不是他们做得不好,而是群众要求在不断提高。这当然是好事。但我们担心的,是另一种极端,比如“监督”和执法部门为寻求“群众满意”而故意松一松或不作为。具体而言,如果卫生监督部门对一些餐馆和大排档的食品卫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许能获得开餐馆的“群众满意”,可就餐群众就真不满意了。还有一些不“涉外”的机关,群众大都不了解他们的工作,即使他们干得很差劲,也多会“居中”,逃脱群众就“满意”“不满意”而作出的有效监督。
其实,一位官员尽职否?一个机关守则否?只要秉以公心、守于法律,重视民生,无论是上级或同级,还是群众,在许多时候都是不难对其判断的。而近年来,“群众评议机关”的动作和动静却越做越大,“万人评”,乃至“十万人评”,这实际是一种值得深思的社会政治现象。如果群众日常评议干部、评议管理部门的管道畅通无阻,各级监管部门又忠于职守、奖罚分明,还有必要一年一度拉开这么大的“评议”架势吗?毕竟,我们奖罚干部是为了民生,而不是为了名声、为了造势。 顾德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