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召开的我省纪念“世界知识产权日”座谈会上,省工商局副局长贺寿天的一番话令人感慨:为了编写我省首部《江苏商标发展报告》,工商部门对我省的45家驰名、著名商标企业进行了调查,结果发现,即使是这些大企业,其商标战略意识依然薄弱。更有甚者,一家年产值超过50亿元的企业,商标管理员监守自盗,将本企业的商标标识出售给竞争对手以谋利,给企业造成巨大损害。
“对商标等无形资产的轻视和对知识经济的陌生,在企业界是普遍现象。无论是已经认识到商标、专利重要性的大中型企业,还是无视商标重要性的中小企业;无论是企业的普通工作人员,还是高层经营管理人员,无不如此。”贺寿天说。从45家驰名、著名商标企业的调查情况看,45家企业普遍重视商标,但明确将商标上升到企业战略进行组织实施的仅有4家,明确通过商标整合企业产品研发、市场营销、广告宣传及企业文化活动的则仅有一家。
商标作为企业最为重要的知识产权之一,其管理和使用理应受到企业的特别重视。“但据实地调查反映,企业对这一重要的无形资产管理乏力,对无形资产不自觉的轻视再一次体现。”贺寿天说,“在接受调查的45家企业中,设有专职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仅3家。商标管理人员跟不上形势发展需要,只有少数人受过专门法律培训,其余均为企业的技术人员或文秘人员。即使有法律专业教育背景的人员,也主要负责商标侵权纠纷事务,不了解商标战略和日常管理,也不参与企业商标战略规划。”
企业的商标主动维权仍欠坚决。一些企业被侵权时,未能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或口头警告简单制止,或听之任之、息事宁人。如上述的45家企业,多数没有设立专门的商标权保护机构,仅有1家委托代理机构维权,4家设有专职打假队伍。记者了解到,去年,我省工商部门共查处1242件侵犯驰名商标专用权的案件,企业在工商部门查处后诉诸法院寻求民事赔偿的仅有70件,占工商部门查办案件总数的5.64%。对此,工商部门有关人士认为,当前商标保护不足,一是因为企业在打击侵权上投入的人力、物力跟不上维权的需要,层出不穷的侵权事件使企业疲于应付;二是维权成本较高,回报较少,影响了企业维权积极性;三是地方保护主义给维权制造了较大障碍。
此外,企业还存在着商标注册行为不尽科学,使用方式不够规范的问题。例如,很多企业习惯用汉字申请注册商标,结果在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中,因为传播不便等原因,造成了注册申请的极大浪费;企业初创时未将字号注册为商标,等发展壮大后拟将字号注册为商标时,往往发现已有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先注册,从而不得不另选商标,这给企业本身的生产经营带来诸多不便,也为一些不法企业“傍名牌”、“搭便车”留下了可乘之机。
本报记者 宋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