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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一名老汉因拆迁分得5套房子,但他有9个儿女,房子少儿女多,分割房产自然会生出不少矛盾,最后靠打官司才勉强平息了此事。可没想到老汉立下的遗嘱,又一次引发儿女间的矛盾,再次跑到法院打起了官司。
据了解,原告姚梅是被告姚则虎的亲妹妹。兄妹俩为了父亲留下的一套房子,两次闹上了法庭。1994年,姚家因拆迁分得了5套房子,姚老汉的两个儿子、七个女儿为如何分配房子争执不休。最后,有五个女儿主动放弃了房产,而剩下的兄妹们则闹上了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姚老汉住大套房,姚氏两兄弟各分得一中套房,老八姚梅分得一间单室套,而老五姚玲住进了小套。此后几年,兄妹几个倒也相安无事。但几年后姚老汉立下的一份遗嘱,又让矛盾出现了,姚老汉在遗嘱中声明,百年之后他要将自己居住的大套房子和长子姚则虎的中套交换。此遗嘱一经公布,姚家姊妹认为,遗产由大套变成了中套,面积缩水很多,大家分得的面积少多了。于是大家经常找父亲理论,其中老八姚梅闹得最为厉害。
姚则虎家人口比较多,又有个儿子,姚老汉之所以这样做,完全是想给“长门孙子”一个优良的生活环境。姚则虎得知父亲的意思后,为了平息家里的纷争,尽快取得大套房子的所有权,与姚梅签订了协议,姚梅放弃对大套的继承权,姚则虎赔偿其损失55000元,为此,两人还到公证处进行了公证。但双方的约定并没起到作用,去年,姚老汉突然去世了,姚则虎并没能因为姚梅的退出而顺利入住遗嘱中提到的大套房子,大套房子一直被老五姚玲所居住。为此,姚则虎拒绝支付剩下的补偿款。于是,姚梅多次找姚则虎协商无果,一怒之下,将哥哥告上法院,要求哥哥按照公证文书上的约定支付补偿款,或者合理分割姚老汉生前居住的大套房产。
近日,建邺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兄妹二人在法庭上各持己见,互不相让,最后姚梅提出不再追讨赔偿款,而要撤销此前的公证约定,重新划分父亲的遗产。基于双方存在意见分歧,法院决定等择日召集齐姚老汉的子女,再开庭审理。已公证的文书是否可以撤销呢?审理此案的法官告诉记者,如果双方都不愿履行协议,那么可以申请撤销公证,文书也就失去了相应的约定价值。(文中人物系化名) 建民 曹卢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