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网讯
徐州3名流浪少年铤而走险抢劫一名中学生。前天上午,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了这起特殊的抢劫案,法院以抢劫罪分别判处3名少年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判决后,两名不满15周岁的少年犯小行、小强(均为化名)在该案主审女法官杜秀兰的牵线帮助下,被徐州一名“爱心妈妈”接回家中。
今年2月5日18时左右,徐州堤北3名歹徒抢劫中学生田某的手机,价值人民币1471元。案发后,3名歹徒落入法网。让人痛心的是,这3名歹徒最大的还不满18周岁,小行、小强均不满15周岁。
警方进一步调查获知,小行6岁时父母就离婚,母亲出走,父亲在他上小学时也离开家,他上到五年级就辍学,从此再也没进过家门,后来房子也被拆了,他便从“留守儿童”成了“流浪少年”;小强的父母也双双离家出走,房子也被拆了,他一直在街头流浪。另外一名少年属于有家不归,流浪在外。
法院认为,3人的行为构成抢劫罪。了解到小行、小强的特殊情况和不幸身世后,少年庭女庭长杜秀兰遇到了矛盾:如果把两人判处实刑,投入监狱,则对年幼的少年犯成长十分不利;但判处监外刑,出去后两人继续在外流浪,很容易继续犯罪。
杜秀兰今年刚刚获得了“2008年徐州市首届十大杰出母亲”,巧合的是,同她一起获得此荣誉的另外一名“杰出母亲”宋桂霞,也一直致力于孤残儿童的抚养。于是,两名“杰出母亲”联系后一拍即合,宋桂霞对两名孩子说,自己可以为他们解决衣食住的问题,但必须好好工作、好好学习,改过自新。
昨天上午,判决一结束,小行和小强就被宋妈妈带回家,开始了他们新的生活。另一名少年犯则被亲生母亲带回家中。“新妈妈”宋桂霞说,她将孩子接回去后,将尽自己所能,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和受教育的机会,“但社会关爱他们,他们得到的只是爱心,而不是血脉相连的父母之爱,希望两个孩子的父母能早点站出来,为孩子今后的成长提供更有利的环境。” 本报记者 郭小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