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江宁区秣陵中学发生这样一件事,该校高三毕业班一位同学因为在晨读课上看《红楼梦》,老师发现后当众宣布予以“缓发毕业证书”的处罚,并登记在一本“高三年级学生处理备忘录”上,学生因此陷入恐慌。校方事后解释说,这只不过是一次善意的警告、一种教学方法而已。(4月23日《南京晨报》)
中小学生们摇头晃脑,或齐声或凌乱的朗诵着规定教材里的指定课文,作为学校晨读课上最为常见的一幕,相信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都并不陌生。如此认真的学习氛围下,这般热烈的读书场景中,忽然有个学生在一边偷看起课外书来,当然显得极不合拍。在老师这位晨读课交响乐“总指挥”的眼中,课堂偷看《红楼梦》的学生,实在是有如一只破坏了整锅汤的“老鼠”。更何况,有道是“到什么山唱什么歌”,晨读课上读课文当然乃天经地义。从上述视角出发,晨读《红楼梦》的学生遭到老师批评,并被警告以缓发“毕业证”,实属罪有应得;至于这位老师的做法,也完全是尽显严师风范,无可非议。
不过,如果跳出学校灌输式教学的思维定势来重新审视“学生晨读《红楼梦》”的话,结论或许将完全不同,甚至还会彻底相反。事实上,《红楼梦》如今早已不再是什么看不得的禁书,作为四大名著之一,它所包含的文化因子与文学要素,不仅早已得到公认,更为众所周知。对于已届高三的学生而言,读一读《红楼梦》,接受一下古典名著的熏陶,不仅是学生们的权利,对于提高学生的文学素质和文化修养,开拓学生眼界来说实在是大有必要的,既然如此,学生在大好晨光里读读《红楼梦》,又何必大惊小怪,加以苛责呢?事实上,晨读课上学生们摇头晃脑读课本的情形固然不失热闹,但在表面热闹的场景之下,究竟有多少能真正读到学生心里,让学生获得长劲,无疑需要打上个大大问号。相对于让学生们整日“小和尚念经,有口无心”的去晨读同样的教材与不变的课文,倒不如在晨读课上让学生们去阅读一些他们感兴趣的名著,《红楼梦》又何尝不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呢?
当然,“《红楼梦》成晨读课禁书”这样的怪事,也不能全部归咎于晨读课的教师。某种程度上,教师的做法不过是身不由己罢了,追根究底,“唯分数是举”的教学标准与宗旨才是晨读课“唯教材是读”的真正导演。要说“学生晨读《红楼梦》”真的有什么不妥的话,这恐怕才是问题的七寸所在。
吴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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