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4月23日《中国青年报》报道,近3年来,在重庆市云阳县境内的“三峡库周绿化纪念园”后的山体上,出现大规模的墓地,其中有大量活人墓,每座占地15平方米左右。重庆市有关负责人去年年底到现场调查处理,云阳县也要求限期整改,但当地非法墓群仍在修建。
近年来,伴随炒房热的高涨,墓穴炒作也成为一道另类景象,重庆、苏州、河北等地区活人墓、豪华墓争相营建,期间不乏地方高官人士。据悉,太湖西洞庭山岛最西端名流陵园一座公墓造价高达300万元。
众所周知,我国是土地资源异常紧缺国家,自殡葬改革制度实施以来,我们一直倡导文明、健康的殡葬方式,不仅缓解了土地压力,而且推动了文明风气传播。但这些年各个地区如雨后春笋般冒出的活人墓及豪华墓,却明显与倡导的殡葬理念背道而驰。这种风气的肆虐,不仅严重侵占了国家和集体土地,浪费了不应浪费的资源,而且毒化了社会风气。同时我们也发现,许多地方活人墓、豪华墓的修建,本身就存在严重的违法占地现象。期间大批官员和党员参与其中,利用手中权限谋取私利,则又是一种违反党性原则的行为,严重败坏了党风,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活人墓如果不严加整治,任其发展,将给整个社会带来相当大的负面效应和危害,无形中助长了少数富人铺张浪费、为所欲为的社会习气,也不利政府诚信形象在民众中树立,同时导致墓地资源紧缺,墓穴价格暴涨,不利社会稳定发展。
由此可见,无论从什么方面推论,活人墓和豪华墓的盛行都是一种不正常的歪风邪气,是一股不健康、庸俗的生活理念,也是过去腐朽的封建观念的复苏,是一种违背社会文明进程的价值观。我们应清醒地看出,造成这类现象的出现,不仅有民众观念出现偏差,重要的是我们有些地方政府对殡葬方式没有很好的进行宣传、引导、监管和制止,甚至纵容、带头推行活人墓建造,是一种失职行为。
2007年5月14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殡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修订内容中严禁炒卖墓穴,尤其是炒“活人墓”。一旦出现违规现象,草案第二十九条规定:“县级民政部门将有权对公墓经营单位处以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草案还规定:公墓经营单位提供墓葬用地超过规定的用地面积的,将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3倍的罚款。
可见,当前面对活人墓建造的不正之风,不仅我们民众应积极抵制和排斥,我们的政府部门更应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严格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加强监管和打击力度,规范墓地建设和殡葬制度,坚决让那些顶风妄为、敢闯政策红线者受到处分,如此才不让处置意见成一纸空文,才能刹住这股复苏的歪风邪气。 吴锋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