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律师:丁明胜(南京熙典律师事务所)
王先生:我们两代共5个人长期承租一公房。后来,公公去世后,婆婆将租赁证办到自己名下。又过了一段时间,婆婆将该房用自己的名义买下来了。没有经过我们其他3个人同意,婆婆买下该房有效吗?现在,该房我们还有没有权利居住?
丁律师:由于你婆婆已经买下该房,所以买卖关系成立且已生效。虽然你婆婆事先没有征得其他共住人同意,但我个人认为该买卖行为仍有效,该房屋的产权归婆婆所有。但是,其他共住人如果没有其他的住所,应该拥有永久居住权。
李先生:职工如查出有大、小三阳,单位有权一律不予录用或解聘吗?
丁律师:我国是有1.2亿乙肝携带者的乙肝大国。《全国病毒性肝炎防治方案》规定,乙肝病毒携带者除不能献血及从事直接入口的食品和保育员工作外,可以照常工作。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规定乙肝病原携带者可以担任公务员。《苏州市体检乙肝病毒血清标志物检测规范》,也规定“一般体检不查‘两对半’”。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因为小三阳一般不具备传染性,除涉及食品、餐饮、保鲜膜等有硬性规定的企业外,小三阳不能作为录用或解聘的理由。大三阳根据医学临床检查情况而定,如果相关指标正常或合格能够正常工作。
蒋女士:我和我的丈夫都是再婚的,再婚前双方都有子女。我们现已结婚多年,因我患有严重疾病,可能不久于人世。如果我去世,我的遗产如何分割?
丁律师:你的个人财产范围主要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你的婚前财产,另一部分是你们在婚后取得的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全部归你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一半归你所有。你对你的财产享有处分的权利,你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立遗嘱将属于你的财产指定他人继承。如果你不立遗嘱,你去世后你的遗产将根据法定继承由你的配偶、父母、子女平均继承。 (任国勇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