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律师:唐迎鸾(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
徐先生:某公司欠我公司的货款一直没返还,我们提起诉讼,法院判我们胜诉,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是对方公司一直没有履行。我们该怎么办?
唐律师:据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第217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法院可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也就是说法院可以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罚款,甚至可对其行政拘留。
魏先生:我是一公司股东,其他两个股东一直以多种理由不将公司财务情况对我公开,公司已经开业3年了。我该怎么办?
唐律师:你可到法院提起诉讼,因为其他股东侵犯了你的知情权,即你对公司的财务信息有知情的权利,你有权对公司的财务报告、账簿进行查阅,当你的权力无法实现时,你可到法院提起诉讼,但在提起诉讼时,必须要经过前置程序,即你必须要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公司拒绝向你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告或者账簿供你查阅,否则你不得提起知情权诉讼。 (范晓林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