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上有松动
云阳县国土房管局局长陈兵表示,那些倒卖土地修建墓群的行为没有经过国土部门批准,应该进行处罚,所有活人墓必须拆除、推平。
“一个主要的问题是墓地面积比较大,”云阳县民政局局长贺年耀表示,去年11月,当地曾组织民政、国土和林业等部门到双江镇建民村、人和镇立新社区、盘龙镇龙安村(即张飞庙附近)现场调查,发现建民村有80多座墓,其中有13座活人墓,另有10多座空墓。
活人墓与空墓的区别在于,前者的碑上有出生日期,没有死亡日期,后者有碑,没有碑文。
记者获悉,2007年12月,云阳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对双江镇建民村和人和镇立新村非法修建土葬墓群作出处置意见。明确要求对2005年1月31日云阳县殡仪馆、玉龙陵园投入使用以前改建和新建的坟墓就地平坟、复耕复林;对2005年2月1日云阳县殡仪馆、玉龙陵园投入使用以后新建的坟墓将骨灰、尸骨移交殡仪馆、玉龙陵园火化和保管,凡自愿迁入玉龙陵园安葬的,墓位价格从低收取;对活人墓、空墓实施就地推平、复耕复林;本村组村民埋葬遗体的进行改葬,埋葬的骨灰就地推平,是否属本村村民,由村组和镇人民政府提供相关证实材料。
为什么非法占用耕地的行为并未得到国土部门的制止和处理?陈兵局长说,县国土执法大队只有9个人,现在主要精力放在县城闲置土地清理和制止煤矿非法开采上,这是两个矛盾很突出、压力很大的难题,“工作太重了”。
他说,前些年,执法很到位,后来,管理有所松动。这位负责人表示,今后他们将和民政等部门联合强制执法。
对涉入公务员的查证迟缓
云阳县民政局局长贺年耀说,当地的非法墓从2005年开始修建,去年年底发现问题后,县里开了协调会,成立了相关组织,要求限期整改。当时的限期是两个月。
这意味着,“大限”已到,但为何整改毫无进展?
他说,今年县里开两会,工作往后推了一点,另外,确实有找不到修墓人的情况。
他说,处理这件事的方案已制定好了,“将列入局里的重要工作”。
记者询问该方案的推进时间表,他并未正面回答。
贺局长说,公务员必须要撤出来。对于记者“到底牵涉哪些公务员”的问题,他表示,对此已经调查,未处理的原因之一是,如果处理了那些被查实的,却不处理那些尚未查实的,不公平。
记者质疑,如果对涉入官员的查证工作一直不完成,处理也就这么一直搁置下去?等“活人墓”成了“死人墓”,如何处理那些既成的事实?这不是助长修建活人墓风气吗?局长对此未正面回答。
非法墓群主要“优势”是可以修建得更豪华
《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禁止在耕地、林地,水库及河流堤坝500米以内地区建造坟墓。在公墓和划定的区域以外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将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
在云阳,有经过审批的合法陵园,人们为何对“三无”非法活人墓趋之若骛?
最重要的原因是非法活人墓占地面积大,可以修建得更豪华、更排场。受“生要有立足之地,死要有葬身之地”观念影响,人们认为坟墓占地宽、墓碑精的葬式更能告慰逝去的亲人,能显示死者财富、身份和地位,更是后代的荣耀。
另一个原因是受风水迷信思想的影响,认为这些地方“风水好”,这里埋葬的祖坟,将荫及子孙后代。
而根据法规规定,公墓占地不能超过1平方米。这成了公墓被市民弃用的“硬伤”。
暴利令人咋舌
非法墓群的暴利,让人难以想象。
村民售卖土地,是没有任何成本的,无论这笔钱的去向如何,都将是“纯利”;埋葬尸体后的“罚款”,没有法律、政策依据,是对某些条文的曲解,而这笔钱是否“上缴财政”,有很大的疑问。
建墓的主要成本是石料和人工。记者调查了解到,当地一座收费1.8万的墓,成本仅2000多元。当地修墓净利润高达80%左右。
郑大云道士说,修墓的石匠老板“一年赚一二十万元没问题”。
在暴利驱使下,一旦监管部门不作为,活人墓风行将成为必然。
风水先生成为多方吃回扣的“墓串串”
推动活人墓之风,风水先生的影响不容低估。他们所谓“风水好”的说法,影响甚至决定了民众的选择,他们已成为非法墓群发展链条中的重要中介。
郑道士说,从腊月初八到二月初四,他仅在正月初一休息了一天,其他时间都在外面跑。除去开支,今年看风水已为他带来了8万元净收入。“我就是开支大,家里人客多。”他说。
有熟知内情者表示,这些风水先生将会从村民、石匠处提取回扣,又从修墓人中直接获取报酬,巨大的经济“效益”让他们成为非法墓群发展的重要推手和中介,“不折不扣的墓串串”。
各地活人墓现象一览
重庆:原全国人大代表修建豪华活人墓
重庆市彭水县原桑柘区人大主席冯尚健,在该县梅子垭乡两岔河村一个叫团堡的山坡的半腰上,为自己修建了一处活人墓。
这是一间双人墓,墓碑上还刻着冯国良妻子张素兰的名字。据冯国良的二儿媳任正芳称,公公的活人墓由12个工匠修建了一年多,总共花费了4万余元。2002年7月动工,2003年8月左右基本完工。
冯国良称,本地都是这个风俗。
苏州:子女为长辈修豪华墓活人墓
近几年来,江苏省苏州市兴建“活人墓”的现象比较严重,不少子女为表达对长辈的“尊敬”,长辈在世时就已经把墓地买好了。
在苏州多家经营性公墓里,令人咋舌的豪华墓、活人墓随处可见,少的占地上百平方米,最豪华的占地近400平方米,造价超过百万元。
太湖边公墓销售价值300万元豪华活人墓
太湖西洞庭山岛最西端名流陵园是一家经营性公墓,其中一座造价高达300万元的陵墓引人关注。
一份由陵园提供的价目表显示,名流陵园所售墓型按面积分共有21种,最小的1平方米,最大的有30平方米左右,价格由8712元/座至380000元/座不等。价值300万元的豪华墓占地约100余平方米,共有三级台阶,最底层平台台阶两侧有两只石狮,墓碑的后方是一片环形的浮雕群,一座用花岗岩建成的石塔立在最高处。
国务院拟修订《殡葬管理条例》:
禁建“活人墓”
2007年5月14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殡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修订内容中严禁炒卖墓穴,尤其是炒“活人墓”。一旦出现违规现象,草案第二十九条规定:“县级民政部门将有权对公墓经营单位处以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草案还规定:公墓经营单位提供墓葬用地超过规定的用地面积的,将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3倍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