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网讯
今天是第39个“世界地球日”。昨日上午,省国土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我省矿山保护和治理情况。记者获悉,全省范围内严格限制开山采石,是近几年江苏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并已取得了明显成效。而《江苏省地质环境条例》也已经列入省人大今年的立法计划,有望于近期出台。
据省国土厅副厅长吴震强介绍,早在2001年省人大常委会就在全国率先颁布了《关于限制开山采石的决定》,并在2004年底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效果,全省禁采区内应关闭的898家开山采石企业都已按计划全部关闭,占当时开山采石企业总数的50.6%。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市、交通等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的加快,各地相继出现了新的应当禁采的区域。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省人大决定,省国土厅提出了开展新一轮限制开山采石工作,2006年3月,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限制开山采石工作的意见》。新划定禁采区内应予关闭的共有164家开山采石企业,至2007年底已关闭了132家,剩余32家在今年底将全部关闭。
省国土厅相关人士建议,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我省的山体资源和生态环境,努力将采矿活动的负面效应压到最低,建议在全省范围内严格禁止再新上水泥生产线和扩大水泥生产能力,同时淘汰落后工艺小水泥厂,逐步压缩全省水泥生产总量;同时还建议,为使各级政府在实施关闭采石企业中有法可依,建议省人大常委会修改2001年颁布的《关于限制开山采石的决定》,除了不严重影响生态环境和景观的大型水泥、建材原料基地需报经省政府特殊批准保留外,明确规定在全省范围内禁止开山采石。(杨应奇施琛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