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良宇在限期内未提出上诉 一审判决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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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报业网电 今天上午是陈良宇是否上诉的最后期限,记者获悉,他并未提出上诉,这意味着一审判决正式生效。
4月11日,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因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从接到判决次日起,10日内如不提起上诉,判决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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