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徐州市分别免去徐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情报信息中心主任及燕青、徐州市建设局建筑市场执法监察支队第一大队长刘俊的行政职务,此外,还有一批公务人员也因涉嫌犯罪受到法律制裁。这是徐州开展机关群众评议和作风调查行动中,“揪”出的又一批“反面典型”。
(4月20日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群众参与评议政府机关已经从一种探索性创新走向成熟的“吏治新政”,从各地不断传来有关群众评议“拿下”不称职官员的消息看,这项举措的效果是好的。在打造服务型政府的进程中,每一个公务员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如何,公众有着最真切的感受,对他们的政绩最有发言权。尽管随着“公务员法”的实施,公务员的行为有了更具体更明确的规范与约束,但是,靠政府自身监督以及公务员本身的自律,还不能让他们完全做到勤政廉政,为民服务,必须依靠有知情权、监督权与表达权的公众强大的外力来制约。
笔者觉得更重要的是将群众评议的尺度前移,一直前移到遴选官员的关口。尽管有了“公推公选”等新的尝试,但目前从面上看,一些地方的官员选拔任用中仍存在着透明不够,公开流于形式等问题,导致“80后厅官”一上网就引发热议。在选拔官员过程中,有的地方习惯于“封闭式运作”,知情者少、参与者更少,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有的因亲疏远近不同,其信息和资源不能通达有考察权和决策权的领导,“千里马”难遇“伯乐”;有的则搞“量身定做”,说是“公推公选”,而“内瓤子”却早就圈定了个别对象。
只有“起点”的群众评议才是杜绝公推公选中各种弊端的有效途径。通过广泛动员,让公众知情,充分运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等方式对拟任某项职务的官员进行评议,评议结果现场公布。并根据群众公认的原则,深入到参选对象所在社区及家庭,对其家人、邻居和社区干部等进行走访调查,全面考核参选对象在社交圈、生活圈的综合表现,并形成量化分值计入考核结果,综合群众评议,按照一定的权重左右最终的人选。这一举措将有效地前移民主监督的关口,进而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用人机制。
为政之道,首在用人;用人之策,贵在公平。江苏徐州多名官员因被群众评议不满意遭免职,令人称道。而群众评议被应用到选官用官上,更值得公众期待。
梁江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