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氏春秋·去宥》记载了一个“齐人攫金”的故事,说的是一个利欲熏心的齐国人,不顾一切地攫取别人的黄金。在他眼里,“殊不见人,徙见金耳。”
如今,一个现代版的“齐人攫金”故事在三秦大地上演。一位林姓母亲为谋取钱财,竟拿自己的亲生女儿“放鸽子”――以谈对象结婚为名,骗得汉阴县平梁镇的赵某现金14000余元。(4月18日《华商报》)
婚姻大事,怎可儿戏。贪财母亲拿自己的亲生女儿“放鸽子”,显然,这种行为实在是太荒唐了!然而,面对这个现代版的“齐人攫金”故事,我们除了斥之为荒唐,视之为耻辱外,更应该看到它所折射出来的问题。这是当今社会我们每一个人都需要认真对待的。
首先,需要有做人最起码的道德、良心和社会责任,不能“一切向钱看”,不要为了钱什么都干。林某为人之母,就是缺乏乃至丧失了对他人、对孩子、对社会的责任和良知,对亲生女儿的婚姻大事毫不在乎,一心钻到钱眼里,才干出了这种“荒唐”之事,让世人所不齿。
其次,缺乏最基本的法律意识。以为自己的女儿通过正当的“谈对象”,向别人索点钱财不算什么事;而当事成之后,“大门紧锁”,一走了之,便以为没有事……光天化日,置国法于不顾,不惜以身试法,真是胆大妄为。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人们赚钱的机会和途径很多,但必须来路要正。那些“徒见金”者自以为很聪明,到头来往往结果并不那么美妙。据悉,汉阴县警方接到报案后,林某母女被迅速抓获,而与其配合“攫金”的赖某、张某、冯某等也被逮捕,等待他们的都将是一个可耻可悲的下场。那些为了钱什么都干得出来的人,难道不应以此为戒吗?!
付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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