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近出台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十一五”规划》提出了一个目标,即到2010年“十一五”期末,我国力争使互联网通达所有乡镇和绝大部分行政村,努力减少信息化水平在不同地区、领域和社会群体间的差距(详见4月17日新华网)。
“十五”期间,我国信息基础设施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互联网用户数年均增长达到37.6%。在此前提下,提出互联网新目标,这是一件好事。可这一目标是否能够实现,是需要很多条件的,最重要的是成本和预期收入之差是否大于零(不管是货币还是无形资本收入)。
虽然规划中提出了信息产业化的收入目标,即信息产业总收入达到10万亿元,增加值超过2.8万亿元,占GDP的比重提高到10%以上。(数据来源:中国政府网)。这个目标很吸引人,也对服务于我国信息产业化的政府机关、企业和相关的个人产生了很大的动力。但是,具体要花费多少财力能够实现这些目标,作为纳税人却是一无所知。
众所周知,市场化经济首要考虑的就是收入与成本之差,是大于零还是小于零,或者等于零。很明显,后两者都是不可取的行为。这是作为利润最大化的个人和企业追求的目标,那作为政府机关是否也应该如此呢?
很显然,是应该如此做,更应该如此想。国家的钱财不是某个政府官员的,而是百姓的,是纳税人的。如果替纳税人保管钱财的政府无法正确合理地使用国家钱财,那政府就将失信于民。政府提出的规划就是失败的规划!
我之所以要说,互联网通达目标可能累计整个规划目标的兑现,那是因为我国国土面积广阔,地形复杂(三分之二的国土面积是山区)。且不说西部,就拿我所知道的一些中部地区,比如赣南的一些山村,其实离县城也不算很远,已经通了电话,但是互联网却是无法使用。据电信局的工作人员解释说是信号无法通达。那西部山区如云贵川、青藏高原的互联网信号就可想而知是什么样了。
另外,我国中西部省份人口少,一个偏远的山村可能就没几个人,有的甚至会在城市化的进程中逐渐消亡。那么,通达这些山村的互联网就将是资源的一大浪费!
政府制定一个服务于民的目标是好事,可不能被目标所累,尤其是一些不切实际的目标。毕竟人力是有限的!无限夸大人力,只会走上形而上学的道路!政府只有像“当家的”一样看待国家的每一分钱,合理地制定切实可行的目标,并实现利润滑最大化,我想这种可能造成浪费的行为就会避免!
肖隆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