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惊现“28岁厅官”,舆论大哗。笔者就此搞了个调查,大多数人对此的看法是“提拔太快,有些离谱”,猜测其“朝中有人,走了运气”,甚至感觉“组织太没正事了”,相当多的青年干部甚至心理产生了不平衡,这是情理中事。从目前公开的资料信息看,张辉的走运缘于一次次地被“破格使用”,他在不到六年的时间里就完成了其他公务员奋斗一生都难以企及的职务目标,他的升迁犹如神助,不可思议。姑且不论传统的用人观念和大众的认受习惯,就以国家现行的党政干部任用条例和《公务员法》鉴识,也难以认同。在他的提拔中,人们看不到令人信服的程序。
大器早成,少年得志,历史上并不少见。明代中叶内阁大学士杨廷和19岁就中了进士,费宏20岁就点了状元,都官至六品。在欧美国家同样也不稀罕。肯尼迪年纪轻轻就成了总统,河野太郎早早就当了众议院议员,前不久,美国密歇根州希尔斯代尔市一位18岁的高中生就当选为市长,但公众并没有对其有什么非议,然“28岁厅官”有如此公开公正的程序和让人信服的本事吗?
经验证明,高级干部必须要有显著的政绩、突出的能力和一定的年龄资历,否则很难服众和开展工作。如果只是依靠背景硬重和年龄优势,部下不服社会不认干不出什么名堂,这样的破格提拔往往会产生“提拔一个人,打击一大片”的负面效应,不仅会给被提拔者造成工作障碍,更会使人们对组织部门产生不信任。
但是,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一些地方在选拔和培养年轻干部中,存在并发展着“揠苗助长”倾向:硬性规定某级班子中必须配备某年龄对象指标,相应降低对其德才的要求。在重年龄轻德才的官员选拔导向下,一些地方和领导出于私心私利,想法钻政策空子特别是钻“破格提拔”政策的空子,破格提拔了一些本不怎么样的年轻干部,早成了很坏的影响。
特别是,这些假借“破格提拔”之名而上来的领导干部往往把握不住自己,成为干部队伍中最容易腐败变质的群体。某市检察院日前发布的35岁以下干部群体职务犯罪报告显示,原领导干部“59现象”已演化为“35现象”甚至“26现象”;南方某市司法局负责人近日指出,近年来贪污腐败与职务犯罪年轻化趋势凸显,85%年龄在30岁至45岁,其中四成是30岁左右的青年干部所为。
舆情往往是社会现实最直接的反应,热议“28岁厅官”现象,反衬出目前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的惟学历年龄资历和封闭运作的弊端,也隐示我门的组织人事管理存在者巨大的诚信危机。实事求是是党的思想路线,群众路线是我们的工作方针,有错必纠是我们的一贯原则,任何工作都应以“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为根本标准。如何对待已经生米煮成熟饭的“28岁厅官”,考验着有关部门对民意的态度。(于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