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网电 因轮胎突然脱落飞出,致使对面车上一人死亡。4月15日,(宁夏)贺兰县法院判决肇事人詹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并赔偿死者家属及对方车辆损失共18万余元。
2007年底的一天下午,家住青铜峡市瞿靖镇的詹某驾驶一辆重型普通半挂车沿宁蒙高速公路由北向南行驶,当行至贺兰段时,车左前
轮胎突然脱落并飞出道路中间的隔离带,一下砸在了从对面驶来的一辆货车的挡风玻璃上,致使坐在副驾驶座上的31岁的贺某死亡。
法院审理后认为,詹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出车前没有对车辆进行安全性能检查,造成了交通事故致使贺某死亡,已构成了交通肇事罪。 (王俊蓓 白洁 朱晓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