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网讯
因交通事故造成七级伤残的年轻网管冷某,在被公司解雇后,将肇事司机及车主告上秦淮区法院,以事故造成“严重职业妨害”为由,要求将自己伤残等级赔偿提高"三档"至四级。据悉,这是南京首例以“职业妨害”要求提高伤残赔偿等级的案件。
网络管理员车祸丢工作
在南京一家网络公司做网络维护工作的冷某才20出头,因一场车祸就成了残疾人。
2006年3月21日凌晨,冷某在回家的路上被张某驾驶的轿车撞伤。案发后,司机张某逃逸。交警部门认定司机张某负全责。经鉴定,冷某的伤构成七级伤残。
事故发生后,冷某因脑部受伤较严重,日常生活不能自理,已无法胜任网络维护工作,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冷某的家人在伤心之余,向司机及车主提出提高赔偿金额的要求,但遭到对方的拒绝。提高赔偿要求被拒后,冷某的家人愤愤不平地责怪肇事方,“你们损失的是钱,而我们家儿子的一生幸福都没了啊!”
小伙要求提高赔偿等级
今年3月26日,冷某将肇事者张某、车主沈某及保险公司告上秦淮区法院,请求法院按四级伤残标准计算自己伤残赔偿金共计19万余元。要求张某、沈某及保险公司支付各项损失共计64万余元。
既然是七级伤残,为何要按四级伤残标准支付赔偿金?冷某的理由是:“我身体虽然是七级伤残,可我从此不能工作了,我还这么年轻,车祸给我的未来职业造成的伤害,远不止七级伤残这么简单。”
司机张某、车主沈某对事故责任认定无异议,但他们认为,既然认为是七级伤残,就应当按照鉴定的伤残七级标准来计算赔偿,而不能按四级来计算残疾赔偿金。
【法院判决】严重职业妨害同意赔偿提高2级
法院经审理认为,冷某从事网络维护工作,因交通事故致残后生活上无法自理,且因脑部损伤较严重,已被原单位解雇。且原告有轻度精神障碍,情绪不稳定,在当今社会很难再有单位接受这样一位员工,原告冷某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客观上已经产生严重职业妨害,原告要求调整伤残赔偿金的请求应予以支持,但从七级调整到四级幅度明显过大,故将原告的残疾赔偿金计算标准从七级提高到五级,即169008元。
最终法院判决张某、沈某共同赔偿冷某各项损失31万余元,保险公司赔偿冷某医疗费20万元,张某赔偿冷某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冷某获得各项损失赔偿总计54万余元。(通讯员秦法
记者冒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