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2日,公交司机月入11元,全城司机集体停运3天,70万人口的湖北省十堰城区饱受出行难之痛。时隔三个月,4月15日早晨,十堰市公交集团公司发生第四次停运事件。事发后,十堰市决定收回公交公司的城市公交特许经营权,确保广大市民的出行需求。(4月16日《长江商报》)
从报道来看,与上次公交司机收入低导致集体停运事件略有不同的是,这次引发停运危机的导火索是油价上涨。毋庸置疑,无视乘客利益,一再拿集体停运做筹码要挟公众的做法是极不理性,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公交集体停运也表达了公交企业与公交司机的利益诉求。由于油价上涨,公交企业亏损,司机得不到应有的报酬,他们心中自然感到不满。
乘客无辜,企业、司机叫苦。问题到底出在哪里?此前有报道说,2003年4月,十堰全城的公交业整体被民企老板买断,变身为民营企业。政府对公用行业进行市场化改革本无可厚非,但是,无法回避的是,公交行业具有特殊的垄断属性,政府还不能简单地把公交企业界定为经营性企业,用纯市场眼光衡量公交服务。而忽视公交的公益性。因此,笔者认为,城市多次爆发公交停运危机,既是在提醒公交企业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不能无视社会责任。也是在提醒政府不能做甩手掌柜,把公交企业一卖了之。放手让公交企业与乘客博弈,听任公交企业一再绑架乘客利益。政府应该思考如何优先发展公交产业,保护广大百姓的交通权益。
在商言说,企业是要赢利的。民营企业经营城市公交,肯定不会做赔本买卖。在客流相对固定,燃油费用上涨,公交低票价的语境下,企业赢利困难,难免产生撂挑子的想法。当然,公交企业是否赢利,还需要公交企业按照"城市公交企业运营成本必须向社会公开"的规定自证清白。
更为重要的是,政府应该对公交服务承担责任。政府要做市场做不了,或者说做起来不合算的事情。国家"十一五"规划明确,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建设部等六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的公交优先发展的政策,制定了《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该意见明确指出:城市公共交通必须实行低票价政策。"公交优先"作为一项惠及广大群众的民心工程,就是要为百姓提供优质公交服务,让百姓得到实惠。政府对公交行业进行市场化改革,固然暂时甩掉了"包袱",但是甩不掉政府的公共责任。完善城市公交系统,其最终目的不是赢利,而是承载着提供便民服务的社会责任。
现在,公交优先,已经成了政府与社会的广泛共识,许多地方政府出台了优先发展城市公交的实施方案,制定了解决"出行难"的具体措施。北京市把公交刷卡乘车降到了4角钱,武汉市以每年亏损300万元的代价开通四条通宵公交线
路。而十堰市的情况怎样呢?报道说,2003年以前,公交公司明盈暗亏,十堰公交依赖政府财政补贴。公交改制以后,政府不仅对公交企业停止了补贴。而且据当年《经济日报》报道:"公交公司每年要向政府上缴线路营运资源费800万元,年照章纳税200多万元"。政府把公交行业当成了赢利买卖,政府对公交优先的责任担当体现在哪里?
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有一句名言:"人不能两次走进同一条河流。"如果说城市发生一次公交停运事件是偶然的话,一座城市四次发生公交停运危机,显然无法用偶然来解释。笔者注意到,停运事件发生以后,十堰市决定收回公交公司的特许经营权,由政府全面接管。政府收回公交企业,无疑是化解停运危机的一条路径,但更重要的是,政府还应该转变公交赢利的"市场"理念,拿出为公共服务兜底的诚意,对公交行业进行财政倾斜。
如果政府的公共服务理念不转变,对公交优先不具备应有的责任担当,即使政府收回了公交企业经营权,仍然无法阻止城市第五次第六次踏进"公交停运河流"的步伐。(
欣城)
http://news.163.com/08/0416/06/49KO0G830001124J.html
http://news.qq.com/a/20080416/00135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