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律师:唐迎鸾(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
周先生:我朋友李先生酒后到一家浴室洗澡。洗完后,他就躺在浴池隔板上睡觉,虽被浴室工作人员发现却未制止。李先生睡醒后在爬起来时,脚下一滑,掉落池内,当即被烫伤。李先生受伤后,浴室拒绝送其到医院治疗。他自己亦没去医院就医,后来,他烫伤处感染,只好去看医生,花去医疗费5000元。李先生能否向浴室索赔?
唐律师:《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条规定:“受害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扩大有故意、过失的,依照民法通则第131条的规定,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但侵权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受害人只有一般过失的,不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适用民法通则106条规定确定赔偿义务人责任时,受害人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李先生在浴室洗澡发生的损害应由浴室承担,但他是酒后行为,并自己在隔板上睡觉,事后又没有及时去就诊,扩大了损失的范围,所以,李先生自己也应当承担过错责任,浴室可以适当减轻民事责任。
(梅建明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