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宜都市市委书记宋文豹在全市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提出,“洗脚也是种文化”,鼓励市民消费,拉动内需,发展第三产业。此话一出,立刻在与会者中引起争议。(4月14日长江商报)
我不知道,依时下的行势来看,对“洗脚”究竟该给予一个怎样的文化定位?如果非得要说这是一种文化,那在我这一介草民看来,那也不是什么先进的文化,更不是什么大众的文化。
说它不是先进文化,并非笔者心理阴暗,有意把事情都往坏处上想。君不见,就是在市委书记提出“洗脚也是种文化”的这个严肃的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不是也引起了与会者的强烈争议?诚然,洗洗脚,疗疗足,对人体保健确实有一定的效果,但问题是,现实中有多少洗脚房,能为洗客提供正宗规范的服务?一提起洗脚房,人们很自然地会将它与发廊、按摩房这类挂羊头卖狗肉的场所联系在一起,想到最多的不是健身,而是藏污纳垢,是少儿不宜,这,能说是先进文化么?
说它不是大众的文化,也绝非空穴来风。洗一次脚,远不如喝一杯茶那么简单,也没有跳个舞或跑趟步那样轻松,即便是在洗浴场所林立的大城市里,接受一次这样的服务,最低要花费50元左右,要是捎带一点“配套服务”,价码就要奔数百上千。显然,普通大众是很难认同这种文化享受的。
既不是具有什么代表意义的先进文化,也不是老百姓所喜闻乐见的大众文化,那么,要借“洗脚”来拉动地方经济,也就只能是一相情愿的事情。恕笔者直言,就算这个县级市里有了洗脚房,它真能拉动市场经济?恐怕,所拉动的多半也只能是地下色情经济,抑或某种罚款经济,而无它。
让市民的夜生活更丰富一些,这个出发点值得肯定。不过窃以为,在城市中多设置几个公开的、免费的、具备一定文化功能的活动场所,能满足市民群众休闲娱乐的基本需要,就什么都齐了。至于洗脚房,姑且不论合适与否,至少,这样的事情应该交由市场去选择,完全用不着劳动市委书记的大驾。
梅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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