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当阳女市长撞死学生事件,据知情者透露,事发后次日晚上,在玉泉街道办事处玉泉村支部书记的陪同下,范晓岚市长和丈夫驱车来到死者家,登门向孩子的父母表示歉意。“当时范市长在痛哭中,还向孩子的父母跪下了,场面很感人。”一位村民说。(4月12日《重庆晚报》)
对于单纯的村民来说,下跪也许是最有诚意的。但是综析范晓岚市长开车撞人的前前后后,我们不难提出这样的质疑:下跪是真心的悔过,还是在为自己的罪责开脱?
或许很多人会认同这样村民的观点,被下跪所感动,但是笔者认为这不是在为自己的罪责悔过,而是在蒙蔽群众的眼睛,为自己开脱罪责。或许很多人会说肇事者一次次的电话安慰,一次次的登门致歉以至下跪认错,还向死者家属赔偿20多万元的慰问金,这还不能说明是真情实意的吗?
抛开问题的表面,我们不难发现,这一事件的疑点重重。先不去说网友评论最多的私开公车,超速驾驶的问题。“据了解,事发后不到2天,范市长向死者家属赔偿了20万,以及2万元安抚费,并与其父母签订协议要求“不再追究”。”不难质疑,22万从何而来?据报道,范晓岚是从1989年参加工作,工龄也不过20年,全按现在县级公务员的年薪算,其工资总数也不过40万左右,何以如此神速的拿出巨额的赔偿金?
与死者家属签订协议要求“不再追究”又怎么理解呢?是用金钱封口?作为一个普通市民都知道一定的法律常识,私开公车,超速驾驶,交通肇事都应该负一定的责任,更何况是一个有着20年从政经验的市长呢?超速驾驶公车造成人命案后企图掩盖事实息事宁人,岂不知这是知法犯法,是法律所不能容忍的,也是众人所不能容忍的。那么,在众媒体一再的关注下,再作出下跪的姿态,这不能不让人认为是一种障眼法,是在为罪责开脱。
如果这起交通事故是一般的市民造成,或许早已结案,但是此案中虽然交警及时感到现场,但是至今也没有见到事故的认定书。据报道中共宜昌市委在就此事件做积极调查,至于是从“照顾司机””入手,还是站在全面事实的角度,我们无从知道。作为一个旁观者我们只希望能看到这“下跪”的真实含义,只希望让11岁的小继杨死的瞑目。韩永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