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暴力抗法,城管只有三种选择:一是打110,但远水救不了近火;二是跑,为了人身安全,被动放弃执法;三是骂不还口,打不还手。对于乱摆卖、乱丢垃圾、乞讨等属于城管执法范畴的违法行为,可否由警察来执行?在4月8日召开的深圳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上,深圳市政协委员杨立勋提出《关于组建深圳市城管警察的建议》的提案。据了解,深圳市城管局也正有此意,正起草相关报告将报给市政府决策。(4月9日《南方都市报》)
应该承认,城市管理的热点难点多是违章占道、摆摊设点等琐碎事务,城管执法容易激化矛盾,甚至引发暴力冲突。组建专职城管警察,化解执行难题,避免城管人员遭受伤害,其出发点本身没有错。城管警察或许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暴力抗法事件。但是,广大百姓欢迎城管警察吗?
就在前几天还有报道说,九成公众赞成对城管限权。现在,深圳政协委员却提议组建城管警察,这不是逆着民意给城管扩权吗?政协委员与城管部门扩权的冲动为何对限权的民意视而不见呢?再说,城管有“家里”的警察撑腰,谁来维护摊贩的利益呢?
警察与城管队员一道整天在小摊贩中转悠,一方面可能会令摊贩敬而远之,取得一时的管理效果;但是另一方面,警察保卫城管队员是以摊贩为假想敌人的。容易遭致百姓的反感,反而不利于执法工作顺利开展。也会让执法文明大打折扣。
不可否认,由于一些执法对象法律意识淡漠或者不明真相,有时可能出现妨碍城管执法甚至暴力抗法事件,给城管工作造成被动。但是,城管人员执法经济思想作怪,执法方法简单粗暴,暴力执法的事情不在少数,而且城管粗暴执法的问题有日益突出的趋势。前不久,湖北天门还发生了城管打死无辜群众的恶性案件。就在深圳,为了争夺执法利益,曾出现过街道城管队员扒掉市城管队员裤子的丑闻。街城管连市城管的裤子都敢扒,又怎能不搞暴力执法呢?而且笔者担心,得到警察庇护的城管执法者在手无寸铁的执法对象面前是否会肆无忌惮,任意为之呢?
众所周知,城管执法对象大多是外来流动人员与城市困难群众,他们尽管给城市管理带来难度。但是也给公众生活带来方便,他们违章占道、摆摊设点更是迫不得已而为之。对这样的弱势群体,尊重他们的生存权利十分重要,有关方面还不能简单地安排城管警察跟他们打交道。
其实,城市管理工作堵不如疏,与其请警察保护城管,还不如学习乌鲁木齐把小摊小贩当宝贝,部分城市开放摆摊的管理经验。与摊贩换位思考,解决他们的生活难题,争取他们的支持。如果摊贩的生存权利有保障了,城管人员工作耐心细致了,摊贩们根本不用与城管玩“老鼠躲猫”的游戏。更谈不上暴力抗法了。如果城管执法经济、粗暴执法的问题不解决,摊贩的生存权利得不到尊重。即使受到警察庇护的城管把手无寸铁的摊贩们都吓跑了,也会伤害社会底层的心,城管与百姓的心理距离也会渐行渐远。
更为关键的是,除了有的城管执法者作风粗暴、素质低下外,城管部门执法权力泛化也是一个大问题。可以这么说,没有哪一个部门的权力像城管部门这样集中,也没有哪一个部门如此密集地与百姓打交道。执法权力过于集中,与执法对象密切接触,矛盾必然扩大,权力失控在所难免。
因此,在我看来,要化解暴力抗法难题,就要切实转变城市管理理念,打破执法经济思维,改变城管执法作风。更为重要的是,要顺应对城管限权的民意,规范城管部门权力运作。至于组建城管警察应对暴力抗法,完全是开错了药方,除了给紧张的城管执法关系火上加油外,根本无助于问题的解决。让“城管警察”成了“社会底层的恐惧”
不是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 叶祝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