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南屏镇政府首次向社会公开征集路名,市民可给该镇即将修建的5170米的外围市政辅道起名字,要求名字突出南屏历史文化特色、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定位,简明通俗,富有个性。(4月8日珠江晚报)
如今,在城市道路的命名上,出现了诸如“企业化”“大众化”等一些不能不令我们正视的问题。原因在于,很多地方市政道路的命名,多是管理者“拍板”,市民鲜能参与。不少地方或是从树形象的角度,以当地的名企命名;或是以市场化的手段,以外地的企业命名;或是从“大气”的角度,来给道路命名,比如长江路、北京路、上海路、人民路等等。这种命名方式,不仅丧失了城市的人文特色,也弱化了市民对城市的认同度。
城市是市民的城市。作为一个城市历史脉络、人文特色表现之一的城市道路名称,必须要得到市民最大程度的认可,才会令市民对城市有文化认同感,有归属感。而这,是一个城市有无凝聚力的重要方面。说大点,还是一个城市“软实力”的具体表现之一。而要达到市民最大程度的认可,需要的是将市政道路的命名“还权”于市民,发动市民积极参与。
进一步地说,一方面,由于道路名称属于公益行为,征集名称就应该是城市管理者必须要做的征求民意的工作。另一方面,这项活动的本身,也是一次宣传弘扬城市本土文化的过程,一次提高市民对城市归属感的过程。做好了这项工作,就可以取得一石二鸟的效果。
让城市道路的命名权由城市管理者“少数人拍板”变为由市民“集体决策”,体现的是政府的民主意识、民本意识,收获的是文化软实力的提高和城市凝聚力的增强。期待包括对城市道路命名在内的所有城市公益行为,都能把市民认不认同摆在首位,多行市民“集体决策”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