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被汕尾市公安局通缉三年的在逃村官,他数罪在身,却在三年后被当地镇政府再次任命为村长!”这不是一个笑话,这是一个真实的事情。(4月7日沈阳网)
一名被警方通缉三年的小小村官,一个涉嫌非法牟取私利至少超过500余万元的逃犯,竟然胆大包天,回到村里如入无人之境,这是法律的公然藐视,堪称黑色幽默。
被通缉的逃犯悄悄潜回故乡,此类新闻我一点不感到奇怪,因为一些犯罪嫌疑人确实属于亡命之徒,且带有某种侥幸心理。让我不解的是,这名在逃村官搞出这么大动静,当地镇政府不仅没有举报上去,反而给他官袍加身,又委以村长重任,该镇领导明确表示,“之前黄明的离开已向镇领导请假!”这句话明显有问题,首先黄明三年前就被通缉了,如果说镇里不知道,打死我也不信;其次退一步说,就算镇里不知道黄明被通缉,但也不能批准其一请假就是三年呀,镇里有这么大权力吗?果真如此,就有滥用职权之嫌。
再说当地警方吧,我看也难辞其咎。黄明为何能轻易出逃,当时布控了没有,逃跑期间有无派警力实施抓捕?从黄明活的很滋润来看,我们有理由怀疑警方网开一面,真戏假做。你看,黄明都在村里大张旗鼓走马上任了,警方依然蒙在鼓里,这不是行政不作为又是什么?
然而,最感到害怕的不是黄明自己,而是那些村里的群众,通缉犯官复原职了,谁能不震惊,谁能不害怕,不禁想起了一部老电影里的台词:“我胡汉三又回来了”,黄明杀将回来,遭殃的必定是无辜的村民,由于怕受到打击报复,许多村民选择了忍让与逃避,这老百姓还有活路吗?
在逃犯官复原职,堪称官场丑闻,暴露出的是用人制度的缺失。为什么镇里某些领导乐此不疲,关爱有加,我看其中必有隐情,黄明倒卖土地,中饱私囊,利益绝非一人所得,有关部门不能仅限于将在逃犯黄明抓捕归案,还应顺藤摸瓜,一追到底,说不定还能逮住几条大鱼呢,至于黄村长耗资300万建成的豪宅,也应一并收缴。总之,不能便宜了这个以及这些败类。 李忠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