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网讯 今年4月份,是全国第17个税收宣传月,主题是“税收·发展·民生”。3月31日上午,江苏省国税局、南京市国税局联合在新街口正洪街广场举行国税志愿者税收公益宣传活动,拉开了全省税收宣传的序幕。
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社会……上午九点,30名国税志愿者庄严的承诺久久回荡。
在随后开展的税收公益宣传活动,省、市国税局领导坐阵,流转税、所得税、国际税收、征管处及白下区局负责人参与,显示出精强的咨询阵容。
路过这里的王小姐,原准备到商场购物,会计的职业敏感让她感到这是个解决税收疑惑的好时机。刚刚坐定涉及企业所得税的问题就抛了出来: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有什么优惠政策?软件生产企业用退税款用于研发的是否缴税?
据咨询人员介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月22日印发《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
1号),对软件、集成电路产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进行了明确。软件生产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王小姐开心地说:“这些咨询的非常专业。”
实行新所得税法,就业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还作数吗?这你放心,可以执行至期满。
由30块展板组成的“江苏税文化”历史资料展览,成为活动现场的亮点,吸引众多市民驻脚观看。有不少市民还参与现场答题到展板上寻求答案。我国古代最早的税收制度概括是“任土作贡”;“探花不值一文钱”的典故出自我国康熙年间……市民张先生说:“通过这种方式,对税收有了新的认识。”
在现场,广场电视大屏播放税收公益宣传片。当天刊有“江苏省第四届百姓税收意识有奖调查”问卷的本报成了抢手货,市民纷纷通过现场答题表达自己对税收的感悟。
据介绍,活动当天,发放企业所得税法资料、光盘及税收意识调查问卷近千份。
南京市国税系统还推出服务企业、服务民生十大举措,进一步推进服务型国税机关建设。(方立新
蒋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