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清明节前,我省“绿色殡葬”出现了令人欣慰的新景象。
如本报昨日报道:无锡原定三年的惠山青龙山殡葬整治工作,提前一年完成,平迁了10万多座坟墓,初步恢复了生态环境,海葬、草坪葬、树葬、花葬也得到接受。
但是,我们也看到,与上述绿色和文明的殡葬相比,占地毁绿的水泥灰色墓葬仍是大头,“灰色”仍是令人担心的“主流色调”,比如,南京的绿色殡葬目前只占8%,而该市开展“江葬”已有10年,却只有8000多位市民的骨灰撒江。
有些数据,年年清明前基本都要讲,如目前,南京经营性公墓的使用面积不过5000亩。按照正常的人口死亡率6%。计算,南京每年去世人口在3.5万左右,如果全为墓葬的话,以每个墓穴平均占地1.2平方米计算,现有公墓三五年内就会用完。
死人与活人争地,爷爷与孙子争绿,并非危言耸听!
可有些事也是年年都在干,如墓地,越建越多、越大、越豪华,不仅死人占地,连活人墓也有禁不止,为活人置墓地乃至成了一种投资与“时尚”。
“绿葬”在一些地方“走”得慢,原因大致不外乎三点:
一是执法不严。《公墓管理暂行办法》和《殡葬管理条例》等法规都明文禁止豪华墓和活人墓;最起码的,公墓经营者应当凭殡仪馆出具的火化证明才能出售墓穴。但这些法规在一些地方如同虚设,相应的处罚也很难到位。
二是传统观念的影响仍是阻碍“绿葬”的主因。不少人都知道“绿葬”是一种文明的殡葬方式,也知道要保护好家乡的青山绿水,造福子孙后代。但事到临头,又怕亲人“走”得过于寒酸、不大体面,最后还是选择了“有房为好”。这就需要更为有力的舆论引导。
三是现在的“绿葬”方式还不能“抓人”。比如树葬,必须要进公墓陵园或“指定地点”。而人们既然选择了“绿葬”,就希望与众不同,需要有一些个性、有一些追思的空间。其实,南京不少人早已选择了树葬,家人把逝者的骨灰悄然埋在紫金山的一棵大树下。每年清明前后,不少人在紫金山的一棵棵大树前默哀,尽管无字无碑,但思念绵绵。
各地推行“绿葬”,切不可把“绿葬”当作新“摇钱树”。树葬,就是在逝者骨灰的掩埋地上种一棵纪念树。可有些地方又玩出了“人以群分”的贵贱名堂诱人入彀,推出名贵树葬,最贵的已上万元。在这方面,也要学学无锡,该市政府承担了海葬的费用。 顾德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