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就要到了,各地又掀起了一轮公祭热潮。
最近就有陕西黄陵县与河南新郑市争抢“公祭黄帝”的正统身份;河南鹿邑县刚举行了老子公祭大典,甘肃临洮县又宣布投巨资建“老子文化园”并召开“老子文化节”。(4月1日《人民日报》)
据报道,近年来,全国各地公祭之风盛行,不但各敲各的锣,各弹各的琴,出现了“伏羲东奔西走,黄帝四海为家,诸葛到处显灵,女娲遍地开花”的热闹局面。而且规模愈来愈大,耗费越来越高,排场越来越大。陕西黄帝陵进行了两次整修,共投资2.8亿元;去年,湖北省十堰市的国家级贫困县竹山县号称投入1500万,塑造了18米高的女娲雕像。2004年9月,山东省曲阜市政府举办孔子诞辰2555周年祭祀大典,有几百人组成的祭孔仪仗队表演的开庙仪式,有大成殿露台演出的祭孔乐舞,还有众多中外明星参加的大型文艺晚会等,场面恢宏,蔚为壮观。
不仅排场大,公祭的档次也越来越高,一些祭祀活动纷纷向“国字号”进军。2007年,炎帝祭祖大典由中国侨联和湖南省政府共同举办,上万人参加仿古御祭大典,报道称是1949年以来最隆重的一次。从2004年开始,黄帝陵祭祀活动改由陕西省政府主办。今年两会期间,4名陕西籍全国政协委员又联名提出议案,要求将该活动升格为国家主办,从而彰显‘中华第一祭’的应有地位和分量。无独有偶,从去年开始,浙江绍兴祭禹大典也称要“国祭”,形成“北有黄帝陵,南有大禹陵”的格局。
对于越来越奢华的公祭,不少地方都宣称是借“文化搭台,经济唱戏”来带动一方经济,或是以继承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激发中华儿女爱国热情为名。但复旦大学教授葛剑雄指出,这些祭祀地一般都不是中心城市或经济发达地区,有的地方说共签订多少亿合同,引进多少亿资金。实际大多是自欺欺人,不是将意向性合同说成事实,就是移花接木。还有网友表示,采取适当形式祭拜先祖,借以表达怀念之情,增强国民对国家和民族文化的认同感和凝聚力,本无可非议。但当前,地方政府力争将公祭上级别、上档次,不过是在“比面子”,“赛政绩”。
由此带来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劳民伤财的同时,助长了奢华之风和形式主义。
事实上,我们看到,政府在不断倡导老百姓要文明祭祀的同时,其愈演愈烈公祭活动,使政府成为奢侈祭祀的祸首,直接助长了民间祭祀奢侈攀比之风。不但一些乡村宗族也搞起了各种祭祖活动,平常百姓祭祀更花样百出。除了香火、蜡烛、鞭炮,五花八门的“冥国银行”的钞票,还出现了纸扎的电视机、电脑、汽车、别墅乃至“小姐”和“二奶”等;据统计,仅武汉市九大陵园一年就要“烧掉”近亿元。在一些地方,丧葬活动也越来越奢华。广州某老板为父亲送葬,
由奔驰轿车开路,25辆贴着“奠”字的汽车浩浩荡荡;一具棺材28万元,一块墓地耗费数百万;多名和尚道士在广州市殡仪馆里作法七天超度亡灵……。据报道,我国每年花去的丧葬费达70多亿元,如此巨大的浪费,令人痛心。
清明祭祖扫墓,是中华民族绵延数千年的习俗,其本意是为了纪念已故的亲人和朋友,借以表达追思之情。那种互相攀比、讲究排场、粗俗愚昧、伤风败俗祭祀之风,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祭祀行为,不仅从根本上背离其原本的文化精神,完全失去了寄托哀思的本意,而且与传统美德相悖,与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要求背道而驰。
为进一步发挥清明节“传递亲情、传承文化”的功能,民政部将2008年清明节的宣传主题确定为“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突出强调祭扫的方式和手段要文明、环保、健康。但如果政府一边呼吁群众不搞大操大办,抵制陈规陋习,进行文明祭祀,而一边又大张旗鼓举办公祭大典,无疑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如果是这样,政府的公信力不但会大大降低,那文明祭祀之风也终将难以形成。因此,倡导文明祭扫,首先政府应切实负起责任来,做移风易俗、端正社会风气的表率,自觉用文明、节俭的方式祭祀逝者。
朱海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