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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痴呆的亲家母发生性关系,还导致对方怀孕。事后,纪某某吓得逃回了老家,但逃不掉法律的审判。昨天,纪某某因犯强奸罪被句容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纪某某老家在江苏灌云。2004年初,他携妻儿到句容市承包土地种植棉花。2005年,经他人介绍,他的大儿子与句容市郭庄镇谢家自然村村民余某某的二女儿喜结良缘。由于纪某某在句容没有固定住所,且亲家公也已去世,农闲时节便与妻儿住在余某某家。亲家母余某某虽然呆傻,农忙时节也会帮纪某某采采棉花。
2006年9月上旬的一天傍晚,余某某帮亲家采完棉花后,没有及时离开。纪某某便留其在棉花地旁的棚子内吃了晚饭。饭后,他便在棚子内与余某某发生了性行为,导致余某某怀孕。事后,纪某某害怕事情败露,便于2006年年底匆匆离开句容回了灌云老家。2007年5月,余某某的大女儿见母亲肚子大了,开始还以为是发福所致。但女儿终究还是不放心,就带母亲到医院进行检查,竟然发现母亲已怀孕七个多月。于是,她就向公安机关报警,并带母亲进行引产。此后,公安机关提取余某某的胎儿组织与纪某某进行DNA比对,发现余某某引产的胎儿基因与纪某某符合亲缘关系。经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法医精神病鉴定所鉴定,余某某轻度精神发育迟滞伴精神障碍,无性防卫能力。于是,公安机关抓捕了纪某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