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白城师范学院为迎接校庆,在教职工、学生中发起了为校庆捐款活动,以建造标志性建筑。教学楼的醒目位置,用红纸将师生捐款的情况予以公示。截至目前,学生的捐款为10多万元。学校党委副书记连说"没想到这么多"。
(2008年03月28日 人民日报)
根据我们一般人的理解,捐款的主要原则是自愿和无偿,目的主要是扶危济困或用于社会公益事业。吉林省白城师范学院发起的是校庆捐款,目的是为建造标志性建筑,很让人怀疑这是捐款还是变相索要钱财?
据笔者当教师多年的经验,这个问题恐怕还非校园个例,名目繁多的捐款或变相捐款行为都曾在中小学发生过。校园捐款一般是爱心捐款,如为贫困地区的孩子们捐款,为灾区人民捐款,为生重病有困难急需帮助的人捐款等。但像这样为庆祝活动的捐款,我们还是第一次听说,即使师生捐了,那也许是不得以而为的事情,而不是真正爱心的表达,因为学校在教学楼的醒目位置,用红纸将师生捐款的情况予以公示,这面子谁丢得起啊?这种"捐款"还有意义吗?
学校捐款,一般都一遍又一遍地反复讲奉献爱心之类的话,同时声明捐与不捐、捐多捐少全凭自愿,但又有多少学生敢不捐或不按暗示的数目捐呢?特别是中小学生,他们既不愿也不敢与学校发生冲突,最好的办法就是无可奈何地按学校或老师的要求办。有的家庭本不富裕,上学已经交了一笔可观的费用,再加上时不时的捐款,结果是家里负担日益沉重。可有时索捐者并不管你家庭境况如何,说要捐就一定要捐,这实际上就是一种索捐行为,是对捐款者钱财的一种强制剥夺。
学校不应该为了一己私利,把学生和老师当成摇钱树,学生是消费者,自己没有收入来源,最终这笔款项会转嫁到家长头上,老师工作很辛苦,赚点工资养家糊口已属不易,不能让他们献了身体再献工资。学校的正常建设所需资金,应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提供,国家每年都有充足的财政资金作保证。我国正是靠财政的支持,才兴办了世界上最大的教育事业,如果动不动就在学生或教职员工身上打主意,这样的捐款已经变味,也会伤害捐赠善良的本意。但愿正在举办校庆或即将举办校庆的学校以此为鉴,在举办类似庆祝活动的时候,抛开"索捐"的思路,让师生员工真正以校为荣,以校为庆。
蔡正兵
http://news.sina.com.cn/c/2008-03-28/01061524008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