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网电 记者从日前结束的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会议上了解到,2008年,我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将达到3万件。
据了解,近年来,我省法律援助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全面关注与支持。迄今为止,共有14万经济困难的群众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获得了法律援助。去年,全省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3088件,援助困难群众24023人,分别比上年增加了85.8%和24.5%,累计接待解答群众相关咨询约21万人次,挽回经济损失8633万元,一大批困难群众通过法律援助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全年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5926件,受援农民工达6387人。
为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更好地发挥法律援助在推动科学发展、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省司法厅于日前提出了2008年全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要达到3万件的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该厅要求全省援助机构,按照“场所便民,设施完善,业务规范,服务专业”的总体要求,加快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创建步伐,年内力争全部达到规范化的要求。
(郑弋 朱凤达 李凤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