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网讯
42岁的的哥黄师傅是个老烟枪,晚上开出租车很辛苦,难免烟瘾上来要抽烟。他没想到,前晚10时载了一名女乘客,上车前他就在抽烟,到达目的地后,女乘客自称怀孕3个月,吸烟伤害她了,死活不肯付车钱。
前晚10时20分,下关110接到个体出租车司机黄师傅报警:“我车上一个女乘客,从鼓楼到下关四平路,打车15元钱,她不肯付钱就要跑,我抓住她不放,她就喊非礼,还威胁我说自己怀孕3个月了,有什么后果都是我造成的。”110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女乘客很气愤,对民警说:“我怀孕3个月了,晚上去妈家吃饭,吃过饭以后自己打车回家,我就拦了他的车,一坐到车里面,全是烟味,司机还在抽烟。一路开车一路抽,我一开始就想下车,但司机已经按表了,我认为对我的身体健康造成了伤害,我有权不付车资。”黄师傅一听就来火了,“那你上车后为什么不说一声呢?我晚上6点钟开车一直到凌晨四五点,不抽烟怎么行呢?我一个晚上两包烟。你上车以后,可以阻止我吸烟,如果我不听你的,那你可以不付车资,而且我看不出来你怀孕,如果知道你怀孕,我肯定把烟头扔掉。”最终,警方认为女乘客拒付车资是不合理的,司机抽烟属于个人不文明行为,只能说明缺乏素质涵养,并没有犯重大过错,而且在有烟味的出租车里坐了10分钟,就认为对身体健康造成伤害,也不客观。最后,女乘客只好付了车资。
昨日,记者从南京市客管处出租管理科了解到,对于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进行营运的出租车,以及不出具乘车发票和多收费的,乘客可拒付车资。客管处已在出租车上张贴了“车内严禁吸烟”的告示,但司机在车上吸烟属于个人不文明行为,乘客可以提出批评,也可以直接向客管处、出租车所在的公司投诉,客管处和公司会对司机进行批评教育或行政、经济处罚。目前上海、贵阳等地已作出“的哥吸烟可拒付车资”的规定,但南京市民因司机吸烟问题“拒付车资”还没有法律依据。
作者:朱宏俊